尊敬的程素芬委员:

您《关于实施电商助残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们已采取了多种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一、发放就业创业补助。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其本人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对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或持证残疾人的120名全日制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1200元。对吸纳残疾人就业超过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金额。

二、鼓励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残疾人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参加培训取得证书,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发挥创业平台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对创业载体根据其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服务效果、带动就业成效等给予一定奖补,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目前,全市正在运营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10个,其中国家级创业示范园区1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5个。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好有关残疾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政策,积极与市商务局对接,适时开展农村电商、跨境电商、现代物流等培训,建立电商和快递物流人才培训体系。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