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秀萍代表:
您《关于恢复长治市播音初级职称评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于我市推进播音主持职称评审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自媒体大量涌现,但是,各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依然是新闻传播的主流,媒体工作人员举足轻重,播音主持工作也在其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播音主持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审也显得尤为重要。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恢复长治市播音初级职称评审的建议”,需给您说明的是,根据人社部第40号令《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按专业组成的评委会,各层级评审专家原则上高级不少于11人,中级不少于9人,初级不少于7人。中级评委会评审专家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应不少于2/3,初级评委会评审专家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据了解,我市近年来具有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多,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一辈的播音主持人才逐渐退休,新的人才没有及时补充进来,很多新进播音主持参与记者编辑的职称评审,播音主持专业技术人才呈逐年下降趋势,据统计,我市目前中级以上职称的播音主持专业技术人数不足9人,故不具备成立初级评审委员会的条件。
但是,您提出的这一建议也使我们认识到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最近几年,我市包括县区招录了一批播音主持人,作为宣传部门不可或缺的一分子,他们的职称评审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和有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快恢复我市的播音主持初级评审委员会。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