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秀荣代表:
您《关于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中“建议市级组织部门牵头,民政、卫建、人社等部门联合,出台相关制度,以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示范带头作用,发动农村、偏远山区群众广泛参与火葬。加强对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的管理,在医院、村(社区)、单位设立殡葬信息员,建立死亡信息采集、报告和预警机制,链接殡葬服务资源,及时掌控、制止、纠正丧事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因地制宜出台村(社区)奖励政策,实施惠民殡葬,制定火化奖补政策。完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发放政策”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设立殡葬信息员,建立死亡信息采集、报告和预警机制,链接殡葬服务资源等,这需要政府出台政策,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实施,招聘录用专业人才,多部门联动数据共享,建立数据库,等等才能实现,目前企业参保职工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2021年已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参保人员因病或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