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名单及津贴明细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反馈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形式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1号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55-2192527

附件:2026年1-2季度发放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xls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