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按照《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和《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试行)》(晋人社厅发〔2022〕9号),经省工伤预防厅际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我市本年度项目计划为: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行业

实施周期

1

全领域工伤预防宣传项目

全领域

2025年10月底前

2

冶金行业工伤预防培训项目

冶金行业

2025年10月底前

3

职业病工伤预防培训项目

涉尘

2025年10月底前

4

2024年建筑业工伤预防培训

建筑业

2025年10月底


长治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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