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78号)文件精神 ,经长治市社会保险中心审核 ,下列189(人次)名职工符合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04日—2024年11月08日。如有不同意见 ,请于2024年11月08日17:30前 ,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    话:0355-2117937(传真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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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411室)

邮 编:046011

附件: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公示表.pdf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