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山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52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我局于2022年3月15日至3月22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及与负责人、教师进行交流等方式对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和培训规范性指标两个方面12项内容情况进行了评估,并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对评估结果进行量化评分。现将年检评估结果予以通报。

一、年检评估总体情况

通过对全市23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检查,大部分学校教学管理比较规范,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比较健全,各种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无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场所租期少于三年,实习操作场所不能满足实训需求;培训人数不足200人;固定资产及注册资金不达标;校长变更及校址变更未及时向审批机关备案。

二、年检评估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18家)(排名不分先后)

1、 长治市爱民职业培训学校

2、 长治市奥妮职业培训学校

3、 长治市光宇职业培训学校

4、 长治市华森职业培训学校

5、 长治市伯乐职业培训学校

6、 长治市荣通职业培训学校

7、 长治市华纳职业培训学校

8、 长治市广峰职业培训学校

9、 长治市知行职业培训学校

10、长治市淮海职业培训学校

11、长治市标榜职业培训学校

12、长治市创业职业培训学校

13、长治市易淘职业培训学校

14、长治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学校

15、长治市潞安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16、长治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7、长治市远博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8、长治市康泰职业培训学校

三、年检不合格需整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5家)(排名不分先后)

1、长治市鸿鑫职业培训学校

2、长治市天宫职业培训学校

3、长治市匠道职业培训学校

4、长治市建安职业培训学校

5、长治市常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以上5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按照年检中指出的整改具体内容,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申请复检,复检合格的正常办学;复检不合格的,建议行政审批部门停止其办学资格。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