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
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时间 检查比例
及频次
检查
方式
备注
1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检查 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企业 涵盖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2026年1月-3月 劳动保障监察科按照网格化、网络化管理要求,对责任区内用人单位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每月巡查用人单位不少于60家。 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 职能科室联合
2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检查 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企业 结合省市专项检查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情况;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情况。 2026年4月-6月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 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 职能科室联合
3 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检查 劳务派遣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针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是否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开展业务情况;服务台账建立和保存情况;招聘信息发布真实性、合法性情况;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具备资质,以及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 2026年7月-9月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 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 职能科室联合
4 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机构检查 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机构 查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办学资质,培训内容、师资力量、教学设施是否符合规定;培训招生、收费情况;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考核鉴定程序是否规范,证书发放是否合规等情况。 2026年7月-9月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 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 职能科室联合
5 工程领域在建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五项制度 在建工程项目 查看劳动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制度、维权信息公示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2026年10月-12月 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媒体曝光等线索开展的行政检查,不受年度检查频次上限限制 专项检查、举报投诉专查 职能科室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