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关于人社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防风险稳就业、保民生惠民愿、增动能促发展、建平安保和谐、求创新立制度、稳增收助富裕”的思路,抓好市人社系统整体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聚焦稳企业防风险,完善落实就业政策,就业形势总体稳定。起草并由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印发〈关于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办发〔2022〕11号),落实惠企政策,减免失业保险费1.68亿元,缓缴社会保险费2.06亿元,发放稳岗补贴9100万元,切实增强了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百日千万行动招聘会”、“金秋招聘月”等各类促就业系列活动,强化省外劳务人员服务分站,挂牌128家乡镇街道就业服务工作站,大力推动剩余劳动力实现就业。截至目前,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5713人,完成全年任务4.3万人的106.31%;农村转移劳动力48523人,完成全年任务3.5万人的138.64%;失业人员再就业7326人,完成全年任务7000人的104.66%;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618人,完成全年任务1500人的107.87%;农民外出务工规模人数58.93万人,完成全年任务58.5万人的100.73%。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有关事项的通知》(长人社函〔2022〕155号),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共发放1164户贷款2.13亿元。认定“黎城兴诚双创孵化基地”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唯美诺创业孵化基地”顺利通过年度复查。
(二)聚焦保民生保稳定,着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让老百姓共享发展成果。高效推进全民参保工作,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多举措推动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全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6.8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2.9%,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2.6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6%,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47.1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7.2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4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0.7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9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1.3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97%。多举措保发放,充分发挥社保基金保障作用,截至目前,共发放企业、机关事业、城乡居民等养老金85.41亿元,发放失业金0.28亿元,发放工伤待遇3.44亿元。全面拓展“网上参保”、“网上缴费”,持续开展人社快办活动,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大力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督,推进专项整治“回头看”,追回违规领取社保基金12.48万元。
(三)聚焦增动能促活力,持续强化人才供给,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市共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1298人,中级专业技术人才8875人,初级11058人。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平台建设,向省厅推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博士后创新基地6个。申报山西省新兴领军人才资助项目结题3个,获批省级高研研修项目1项,征集国家高层次人才服务需求2项。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工作,持续推动“太行家政”“太行技工”“太行好手艺”“长子理发师”劳务品牌培育计划,全面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发挥技能大赛载体作用,全力提升技能人才量质双升。共计开展技能培训59928人,完成省定指标任务的166.47%,新增技能人才32784人,完成指标任务的117.08%,新增高技能人才4102人,完成指标任务的136.7%。长治技师学院入选国家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职工培训中心入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长治技师学院郑旭东入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黎侯虎国家级非遗技能传承人李小梅等三人入选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组队参加第三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最后10个赛项的比赛,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平面设计赛项夺得第一。计算全部47个赛项,一等奖选手共计45名,团体总分位列全省第一,实现三连冠。
(四)聚焦促和谐保平安,全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持续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助推企业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用工关系。《长治市“双和谐双百千”打造和谐劳动关系“长治模式”》刊登在人社部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专栏,长治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与推进全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相结合的“长治模式”得到人社部肯定。持续深入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着力在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强化制度落实、强化问题解决、强化失信惩戒上下功夫,全面形成责任落实、监管有力治理格局。累计查实并解决欠薪问题2541件,为9418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25亿元。国转、省转线索量维持在全省平均水平线以下。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极端性和舆论焦点事件。在山西省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获得全省A类第一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受理案件总数756件,结案率100%。
(五)聚焦抓改革求创新,完善落实人事工资政策,人事管理更加规范有序。认真落实事业单位等级晋升制度,印发《关于做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22〕2号),全市7个县区,259个事业单位,911人完成首轮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全力推动事业单位招聘,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市直教师招聘247名人员已进入体检环节,5个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95人,完成“三支一扶”人员选拔招募88人。启动辅警招聘工作,拟招聘950人。制定出台全市规范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对超出实施范围和标准的进行全面清理,并增设“补充绩效工资”。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及“两个机制”的要求,确定了市直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奖金水平。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制定了《长治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切实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六)聚焦抓收入促增收,多措并举夯实工作基础,全力助力共同富裕。加强部门沟通配合,积极对接市统计局、国调队、发改委等部门,紧盯指标运行,及时调整工作措施。进一步夯实常态化推进机制,组成六个工作专班每月深入12个县区专项推进城镇居民增收工作。按月向市考核办报送城镇居民收入进展情况,定期向国调队提供居民收入相关指标数据、政策信息等资料。定期召开推进小组工作会议,传达贯彻领导指示和政策动向。制定推进方案,完善日志台账,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将样本户分类再细化、分策再细化、帮扶再强化。发挥职能作用,发布我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建立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足额兑现各类补贴、补助,全力推动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总额增长,初步统计增速19.4%,全省排名第三。2022年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228元,增幅为6.5%,高于全省6.1%平均水平,增幅全省排名第4位。目前全年数据统计局尚未公布,预计全年增幅可达到6.5%左右。
虽然今年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就业和技能培训精准度不高、社会保险覆盖仍存在空白地带、根治欠薪工作效能有待提升等方面的问题。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统筹稳就业保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人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增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各项重点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在全市人社领域落实落地。
二、2023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初步计划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4.3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3.5万人。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落实落实细各项就业优先政策,积极扩大就业岗位,提升对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精准化服务,统筹实施公共岗位开发、市场化就业引导、公益性岗位兜底等措施。二是强化创业载体建设,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推进重点群体创业,发挥带动就业作用。三是继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和零工市场建设。四是加强劳务品牌建设。推广“太行挖机”省级劳务品牌经验,实施市级劳务品牌品质提升工程。五是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服务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一是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持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重点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做好各项社保待遇调整和发放工作。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推进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做实,加强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管理,建立完善职业年金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工伤保险“三位一体”制度体系。二是深入实施全面参保计划。以非公经济单位为重点,积极推动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参加社会保险,部门联动,开展精准扩面。全面拓展“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提升参保便捷性。三是提升社保经办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社保经办能力建设。强化社保经办风险排查和处置,持续加强社保经办内控管理。全面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推动社保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加强人才人事工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创新基地与高级人才推荐工作;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促进各类人才创新创造力充分释放。在职称评价方面向基层一线倾斜力度,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中小企业集聚;持续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指导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突出培养高技能人才,建设5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完善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四)提高城镇居民增收,促进收入合理分配。落实城镇居民增收各项政策,力争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同步。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开展薪酬调查,发布工资指导价位,从业人员工资价位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信息,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全面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落实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促进转移性收入持续增长。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计划,继续创建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和园区。培育劳动关系协调员。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和网上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着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深入整治欠薪问题,春节前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准备工作。
(六)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深入开展清廉人社机关建设,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深化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持续优化人社系统行风,构建服务新生态。把抓落实作为重中之重,完善抓落实工作机制,提高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