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社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战略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保民生”的决策部署,树立全局思维,科学研判形势,全面履行人社职能,实施各项保障措施,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稳就业促就业政策举措,努力确保就业大局稳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深入落实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突出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持续发力,稳定和扩大就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疫情期间各项稳就业政策举措,把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稳定就业形势作为重中之重,细化举措深入推进。二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托“就业复工通”“长治好工作”等平台持续开展了“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线上招聘活动,6月6日起全面恢复线下招聘。全年线上线下1571户用人单位累计各类岗位5.88万个,达成就业意向1.64万人。三是与天津、山东威海、辽宁葫芦岛、江苏苏州、南通等20个省市签订了劳务输出合作协议,实现了就业岗位共享、企业招聘互通,“点对点”组织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四是密切关注贫困劳动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精准实施就业帮扶。620名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剩余未脱贫劳动力安置为就业扶贫公益岗,2154名贫困劳动力在扶贫车间就近就地就业;发出“点对点,一站式”农民工返岗务工专车121车次,累计输出2423人,其中贫困劳动力600人;依托“就业复工通”“长治好工作”线上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精准就业服务,组织各就业见习实训基地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向2245名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24.5万元;积极对接引进上海润迅集团“大数据应用及服务外包产业基地”项目入驻潞州区东山国际双创基地,建设长治“大数据呼叫中心”,吸纳4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扎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截至11月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814人。五是扎实推进“劳动力建档立卡”,目前任务已全部完成,建档立卡2482250人。六是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组织创业项目参加全省星火项目创业大赛,全市共征集大赛项目42个,“智能衡器工业互联网平台”“物联网用锂氟电池”创业项目在分别全省荣获一等奖和三等奖。全年创业培训2645人,为273户创业主体审批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776万元。截至11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268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4万人的97.00%,农村转移劳动力3863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5万人的110.37%,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4%,低于省控4.5%的目标。

  (二)扎实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请市政府出台了《“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2020年长治行动方案》,制定了16个专项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打造“太行技工”“太行挖机”“太行家政”“长治电子技工”等技能品牌。截至12月底,全市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0.89万人(其中企业职工73334人,就业重点群体32896人,创业培训2645人),完成省下达全年目标任务6.15万人的177.0%。培训后持全省通用技能证书80303人,其中全国通用技能证书32186人。成功举办了第三届长治技能大赛,选拔出56名“太行技术状元”和356名“太行技术能手”,市委隆重举办颁奖大会,对获奖选手予以重奖厚奖。组织我市技能精英参加第二届全省技能大赛,取得了获奖人数第一、团体总分第一的优异成绩,我市13名选手代表山西出征首届国赛,充分体现了长治技能人才工作成效,展现了长治技能人才风采。

  (三)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守牢民生兜底保障线。疫情期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及时开通各项业务线上办理、延时办理、预约办理,向广大服务对象发出告知信和倡议书,全力保障各项保险待遇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参保待遇个人权益不受影响。扎实做好征缴扩面工作,截至三季度末,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97万、51.32万、154.70万、58.87万、45.21万人,达历史新高。开展了失业保险扩围行动,配合发改部门做好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调整了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月底前已全部调整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16年起“五连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05年起“十六连涨”,惠及18.25万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免、减、缓、返社会保险费政策。上半年累计为各类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9.3亿元。将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延长至今年12月底,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政策延长至今年6月份,缓缴社保费政策延长至今年12月底。应对疫情影响,深入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深入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为553户参保企业发放缴费稳岗补贴6317万元,惠及职工14.88万人。为67户企业发放应急稳岗返还补贴13249万元,惠及职工1.62万人。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109元,增幅4.2%。预计四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可达全省平均水平。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选拔申报工作,先后推荐申报国家百千万人才3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5名、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企业人才5名,截至目前,我市新入选新兴产业领军人才2名。组织山西中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申报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目前尚未验收批复。制定了《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方案》,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倾斜,并将70%以上的岗位用于招聘应届毕业生。做好“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为7个县区征集70个“三支一扶”服务基层岗位。疫情防控期间,会同市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通知》,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技人才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时享受免考试、提前晋升、直接认定等奖励政策。

  (五)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和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畅通投诉举报电话,一般案件网上及时办理,重大案件通过及时协调办理。3月份在建项目复工以来,对全市300余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逐个核查,同时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根治欠薪制度措施落到实处,构建“预防、惩治”相结合的根治欠薪工作模式,夯实创建“无欠薪市”工作基础。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和冬季行动,强化欠薪线索排查,进一步加大欠薪案件查办力度,截至12月底,全市立案查处欠薪案件12起,涉及54人,追回被拖欠工资92.75万元,以协调等非立案手段解决欠薪问题394起,解决4757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4658.75万元,绝大部分欠薪问题在劳动监察部门发现并介入后能够及时得到解决,欠薪问题的复杂性进一步降低,欠薪预防和惩戒措施的效果进一步显现。

  二、2021年工作打算

  明年是第二个“一百年”和“十四五”开关之年,更是在全面小康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年。新的一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部署,以“138”(1个新要求,3个提升,8个专项行动)为工作主线,统筹抓好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收入分配、人才队伍、人事管理等各项重点工作,努力推动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全面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要求,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充分就业村(社区)”创建活动。抓好省外劳务输出就业,充分发挥“就业联盟”劳务协作作用,积极开拓省外劳务市场,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加强劳动力建档立卡数据库动态管理和运用,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建立精准就业援助帮扶机制。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3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落实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推动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大力推动落实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持续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调整职工退休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工伤津贴等各项保险待遇标准,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减税降费惠企惠民政策。做好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技能富民战略,推动“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突出职业技能培训量质并举,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提升“长治行动”,着力打造特色劳务品牌,努力实现培训一人,持证一人,提升一人,就业一人。实现全市技能大赛常态化开展,鼓励各行业各企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鼓励以活动带培训、以竞赛促实践、以竞赛促创新。实施招揽人才升级行动,继续开展“潞才回巢”活动,为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标准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拓宽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续工作,继续完善聘用合同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健全以聘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信息化管理。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四)着力提高居民收入,促进收入合理分配。按照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原则,统筹协调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关系,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遏制并缩小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开展企业薪酬调查、职工在岗工资和人工成本信息调查,及时发布全市各类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合理推动我市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调整工作,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加大工资支付监控和欠薪查处打击力度,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五)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提质工程和劳动关系保和谐行动,以农民工工资“无欠薪市县”创建为抓手,落实“三个清零”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合法权益。推进“智慧监察”建设,加强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和劳动仲裁实体化建设,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建立分级预防调解工作机制,提高仲裁办案效率。严格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组织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和其他专项执法检查,畅通维权投诉渠道,建立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加大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全年劳动监察、仲裁、信访结案率要达到95%以上,确保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不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