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21〕2)的规定,现拟对市本级符合发放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2人,共计8764元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补贴人员有关情况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电话0355-2022181。

  附件:长治市市本级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表

  

编号

姓名

金额(元)

1

董越

4382

2

冯丽娟

4382

合计

 

8764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