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中心、市社保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促进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提质增效,更好地解决失业人员“急难愁盼”的问题,按照《关于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落实情况“回头看”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1〕126号)精神,制定我市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查工作重点内容
(一)看政策宣传是否精准到位。
1、政策文件、操作指南是否在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公布。(责任单位:失业保险科)
2、经办机构是否在现场摆放办事流程和指引手册。12333和经办机构业务咨询电话是否畅通,工作人员政策解答是否清晰准确、用语规范、态度友好。(责任单位:市社会保险中心;县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市社保卡服务中心)
3、是否利用数据比对开展针对性的政策短信或微信推送。(责任单位:市社会保险中心;县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二)看证明材料是否应减尽减。经办机构是否要求失业人员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以及其他各类证明材料。(责任单位:市社会保险中心;县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三)看经办流程是否简化优化。经办机构是否通过用人单位办理停保手续获取失业人员信息,不再要求用人单位单独告知失业人员名单。(责任单位:市社会保险中心;县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四)看附加义务是否全面清理。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取消60日申领期限。是否允许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否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是否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况记入档案。(责任单位:市社会保险中心;县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五)看网上经办是否方便快捷。各地信息系统是否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开通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领统一入口。是否增加参保、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养老保险金、死亡等情况的自动校验条件。经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的审核率。是否做到省级数据集中。是否对审核不通过的原因作出清晰准确的说明。网上申领入口要求失业人员填写的信息是否繁杂重复。是否为失业人员提供申领进度查询。(责任单位:市社会保险中心;市社保卡服务中心)
(六)看现场设置是否有序开展。经办机构是否按照部行风办统一部署,完善窗口设置,实现“一窗受理”。是否已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止“排长队”等现象发生。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活动是否已在本地实施。现场咨询解答是否清晰准确。是否为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服务。(责任单位:市社会保险中心;县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二、自查工作安排
(一)6月15日-6月30日,各相关责任单位对照自查工作重点内容逐条梳理,并建立自查工作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
(二)7月1日-7月10日,市社会保险中心组成调研组,通过“中心领导走流程”、“明察暗访”、座谈交流、电话问询、线上体验等方式,开展广泛调研。针对自查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县区抓好整改落实。
(三)7月11日-7月15日,各相关责任单位整理自查阶段工作资料。市社会保险中心根据调研情况选出一个先进典型并形成经验做法材料。
(四)7月15日-8月底,做好迎接上级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落实情况调研指导工作。
三、工作要求
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落实情况“回头看”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行风建设落地见效的重要内容,各相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安排,确保工作实效。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有序开展工作,加强调度,按照时间节点,掌握进展情况,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对基层一线的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
附件:《关于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落实情况“回头看”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1〕126号)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