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月份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1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向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格为提供线索和材料的人员保密。

通信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311室)       

举报电话:0355-2034625

    附件:2025年1月份工伤认定名单公示.et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