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简述】
参加长治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正常退休条件时,参保企业或灵活就业人员到长治市社保中心退休核定科(E47窗口)办理企业职工正常退休信息确认。
【申报对象】
参保企业、灵活就业人员。
【申报条件】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2029年12月31日之前到龄退休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2030年1月1日起,最低缴费年限每年增加6个月,2039年以后到龄退休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
【申报材料】
1、人事档案;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
3、《单位申请办理职工正常退休手续公示表》;
4、《企业职工正常退休信息申报表》;
5、印证参保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等方面的补充资料;
【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长治市社会保险中心退休核定科(E47窗口)
【办理流程】
企业职工提出退休时间申请→参保企业核实职工本人档案材料、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归集个人账户信息及缴费信息、张榜公示拟办理退休人员基本退休信息→参保企业通过网上经办服务平台或山西省政府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进行线上申报→线下到市社保中心退休核定科(E47窗口)办理企业职工正常退休信息确认。
在市社保中心失业待遇科、市就业中心存放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到相应档案存放机构办理正常退休申报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到市社保中心退休核定科(E47窗口),提出退休时间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信息确认。
【办结时限】
即时办理
【服务电话】
0355-3701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