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坚持政府搭台、市场主导、多元募集、量质并重,进一步加大就业见习组织力度,市人社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即日开始征集2024年第三批市本级就业见习岗位。就业见习岗位主要面向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街道社区等公开募集,重点挖掘本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见习岗位信息,助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增长工作经验、锤炼工作本领和能力。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政策

(一)见习补贴:

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由此获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同时见习单位应在见习人员上岗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每份保险可获得240元的保费补贴。

见习人员见习满15个工作日(含)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未满15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

(二)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就业见习岗位征集

(一)征集条件

1、在长治市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

2、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能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二)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用户自行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到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详见附件《就业见习操作手册(单位用户)》。

注意事项:就业见习单位在进行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时,若为市本级,在选择办理业务归属地务必选择山西省长治市市本级,切勿具体到潞州区。

三、就业见习岗位申请时间

从发布通知之日起,到岗位匹配成功对接完成止。

咨询电话:0355-3552819

附件:《就业见习操作手册(单位用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