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长治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机构类别: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

  办公电话:0355-3701001

  投诉电话:0355-3033077

  邮政编码:046000

  办公地址:长治市长兴南路70号

  电子邮箱:cznyzfd@163.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市辖区内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监督、种畜禽、生猪屠宰、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农机、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三)负责组织查处市辖区、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承担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农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职能转变。

  1.强化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农业农村领域执法协作和协同执法机制,完善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发挥联合执法作用。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奖想分明的执法评价体系。

  3.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执法”,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4.完善与公安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