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按照省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全市农业行业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现将今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情况 

  (一)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压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主要负责人年度履职清单,确保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及时调整我局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切实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强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认真学习述法统一标准制度流程,全面贯彻落实述法标准。

  (二)强化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民法典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路径,组织了法治专题学习和讲座。落实《中心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利用手机App、每周学习日等,开展法治专题学习,组织参加法治教育培训。10月上旬,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了网上民法典公开课学习,并于10月10日参加了网上答题;11月4日-11月10日,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了线上党纪国法考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情况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长治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法律顾问参与审查,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

  (二)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与相关科室共同梳理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32个“两监督”相关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监督。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三)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我局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审查范围、审查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图,由发文科室自查,然后报法规科进行审查。现行有效的经过公平竞争审查文件3份,在我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四)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数量由原来的99项调整为目前的266项,并将权责清单、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及时予以公示。

  (五)落实依法行政九项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中心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依法行政九项制度,做到行使行政权力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了农业行政管理行为合法有效。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情况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印发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重新调整确定了行政执法事项245项,并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

  (二)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在农业系统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模式,遵循随机,体现公平。进一步调整“一单两库”(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坚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执法检查、业务督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今年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联合抽查5次。

  (三)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执法。从严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28种,60人申领或换发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法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能力建设,5月11日-17日,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10月9日-15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建立了每周学习清单制度,每周一例、以案释法制度,提高执法人员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增强专业素质和法律素养。

  (四)继续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按照一个部门设立一支执法队伍要求,建成了“一个市级机构、八个县级机构”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框架。市农业执法队已经完成人员编制转隶,各县区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正在加速推进中。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的情况

  (一)全面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现“一个平台管监管”目标,我局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并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目前,我局共认领省农业农村厅目录清单主项55项,检查实施清单31项,并将监管行为数据及时录入。

  (二)全面推进“双公示”工作。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以及联合惩戒实施部门的沟通衔接,实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确定了“双公示”信息报送流程,编制了“双公示”目录。通过长治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行政处罚信息40条,并在“信用中国(山西长治)”网站公示。

  (三)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对照省农业农村厅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中市级行使的权力事项,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四级四同”关联,现已经通过山西省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录入了14项行政奖励,并在市政务服务网上公示。对公共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召集有关科站进行专题安排和分工,重新归集整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8个公共服务事项及相关要素,并在市政务服务网站完成了信息要素的录入工作。

  (四)深入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主要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业法律进乡村”等活动,结合农民丰收节、宪法进农村等活动,宣传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广大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

  (五)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今年工作要点,印发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对普法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法治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面,借助“长治三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宪法、民法典、公共法律法规、农业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的宣传。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法治乡村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