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示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改革、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的有关精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相关科室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双公示”事项目录,并在我局网站公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归集和公开我局依法设立的行政处罚事项。将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政府“双公示”系统平台,实现信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实现行政处罚信息的全面公示。 

(三)坚持责任到人的原则。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信息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同步推送至“双公示”平台。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责任分工

按照工作要求,“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该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各相关业务科室共同参与,落实具体业务流程,理顺归集路径,畅通公开渠道。建立权责清晰的分级负责机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市农业执法队负责将准确信息报送至局法规科,完成数据信息采集和公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双公示”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成立“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有关工作要求,分解具体工作任务,做好“权责清单”的梳理工作,推进“双公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建立动态机制。研究制定“双公示”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共享。建立权责清晰的分级负责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及时调整公示信息。强化信息采集人员业务培训,确保采集信息数据准确、高效。 

(三)加强监督工作。要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公示信息认真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双公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