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牛劭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头雁”效应。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外出务工,农村普遍出现劳动力、人才严重缺乏的现象,尤其是越偏远的山村,人口流失越严重,已经不是生产、经营等专业人才普遍缺乏的问题,劳动力都已渐显不足。人才“培育难、引进难、留下难”已成为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长治市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要求,建立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制度。    

二、关于拓宽增收渠道,实行多元发展。共富是目的,共享是手段。实行多元化发展是突破资源约束、力量限制,顺应时代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现实选择。近年来,我市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聚焦缩小发展差距,坚持“先富帮后富,强村带弱村”,探索建立村企联手共建、弱村抱团聚力的发展格局,在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保障成员财产权益,实现集体与成员共享共富共荣。始终以“抱团发展、百花齐放”为切入点,主动打破农村地域、行业领域、行政隶属等限制,因村制宜、化零为整,引导村庄围绕飞地抱团、农房盘活、产业联结等方面,创新机制、互联共建、资源共享,推动实现群体共富、城乡共富、区域共富。

三、关于完善保障机制,形成发展合力。近年来,我市在完善保障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一是加强政策创设,强化政策支撑。按照“一年全面突破,二年巩固提升,三年积厚成势,十年建成体系”的思路,市委、市政府出台《长治市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规划》《长治市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市级新增2000万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和1000万元奖励资金。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配套扶持资金1.21亿元、奖励资金3100万元。在土地政策方面,各县区从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部分中安排不少于10%的资金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二是加强资产监管,实现保值增值。健全一本账,通过全面开展“清化收”工作,村村形成合同管理、化解债权债务和新增地源收费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和农村集体资产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资产明细台账,及时登记资产存量及变动情况,规范资产管理。三是加强试点示范,加快活化利用。市委、市政府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456”工作法推动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四联:全市形成了市级统筹、县级负责、乡镇实施、村级落实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工作机制。五加:成立了长治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和长治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协会,12个县区、47个乡镇也成立了集体经济发展平台公司,构建“政府+协会+平台+合作社+农户”五加工作框架。四是加强实践创新,健全运行机制。坚持党建引领,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坚定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选优配强集体经济发展“领头雁”,2317个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95%的村实现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合作社理事长“一肩挑”。探索政经分离,出台《长治市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明晰了村集体组织功能、管理职责等,规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70%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账户分设,通过事务分离、账户分设、资产分管、核算分立,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会计核算分账管理。五是加强改革探索,深化农村改革。探索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在潞城区开展农民持有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和有偿退出试点,出台《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和有偿退出办法》,探索股权管理和流转的原则和程序;在上党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质)押贷款试点,出台《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实施办法》,实现股权抵(质)押和村集体授信贷款,解决集体经济发展融资难题,激活集体股权,赋能乡村振兴。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此件可以公开)A类

  

单位领导:郭红亮             分管领导:李晓宇

承办科室:政策与改革科        承办人:赵旭彪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