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牛劭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组建强村公司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要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24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强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四级联动、要素聚集、因村制宜、项目支撑、机制保障“六位一体”发展路径,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不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规模和效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一、强化平台支撑作用。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市级统筹组织、县级全面负责、乡镇组织实施、村级具体落实的四级联动机制。成立了长治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协会,组建了长治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12个县区和62个乡镇因地制宜成立平台公司,形成了“政府+协会+平台+村集体+农户”工作矩阵。采取组团、联盟、联合等形式,实行村企联营,推动产业相近、产业互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联合体,实现抱团发展,先后组建8个电商产业园、18个产业联合体、78家联合社,带动832个村集体经济在生产经营、产品销售等环节取得突破。协会建立政府、金融、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方沟通桥梁,开展人才引育、信息交流、决策咨询、品牌运营等各项工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开展项目融资、产业投资、资产营运、项目建设等业务。一方面运用股权投资、直接投资、吸引社会资本等方式,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另一方面联合市融资担保公司、市产业转型发展基金理事会等机构,引导社会资本“上山下乡”,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质。市级平台公司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兜底带动30个村参与新能源工程,增加集体收入。二是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推进会。举办了首届山西·长治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展览会,开展了“践行‘四敢’,共富有道”乡村党组织书记擂台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亮晒评”活动和路演推介活动,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劲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人才资源,是确保集体经济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先决条件。近年来,我市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组织优势,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谋划和实施集体经济发展,整合政府帮扶资金、引入社会资本、联合各类主体,发展村民、组织村民、带领村民,不断提高集体经济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建立健全人才选拔、使用工作制度,搭建沟通实践平台,充分利用“岗位大练兵”、擂台赛、现场观摩会等方式,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打造一支胜任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尽责的发展集体经济人才队伍。
三、规范集体组织运行。健全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分红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把分红率和分红占比纳入典型选树、评优评先、专项考核。一是合理设置股权。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份额是成员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各县区因地制宜量化股权配置,坚持由集体成员商定设股与股值,以成员满意为标准。设置保障股、贡献股、特色股+”人口股、农龄股等。二是推行政经分离。出台《长治市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明晰了村集体组织功能、管理职责等,规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账户分设,通过事务分离、账户分设、资产分管、核算分立,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会计核算分账管理。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收益分配、内部控制等配套管理制度,规范提取公积公益金提取,规范收益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于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该法将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运行机制、村集体组织与集体成员的财产权范围及权利、财产管理及收益分配。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长治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若干措施》《全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重点任务清单(2022年)》等文件;组建了集体经济工作专班,编制了《长治市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规划》《长治市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做到市县有规划、乡镇有方案、村村有项目。各县区制定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等一系列政策,同时市县两级还配套出台扶持措施,在财政投入方面,市级新增2000万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和1000万元奖励资金。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配套扶持资金1.21亿元、奖励资金3100万元。在金融支持方面,金融机构对纳入财政扶持并符合贷款准入条件的村集体经营性、服务类项目,给予信贷支持,简化了贷款手续并实行优惠利率。在土地政策方面,各县区从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部分中安排不少于10%的资金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在人才政策方面,实施“本土人才回归工程”“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新农人培训计划“。
五、拓展集体经济发展渠道。始终聚焦缩小发展差距,坚持“先富帮后富,强村带弱村”,探索建立村企联手共建、弱村抱团聚力的发展格局,以“抱团发展、百花齐放”为切入点,引导村庄围绕飞地抱团、农房盘活、产业联结等方面,创新机制、互联共建、资源共享。采取“龙头企业+村集体”、“农民合作社+村集体”“村集体+能人大户”“村集体+龙头企业+农户”等形式,大力发展种养殖、设施大棚、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等特色产业,增加村集体收入。对于村情相近、资源相连、产业相同的村,通过采取“党建引领+企业带动+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发展模式,推动强强联合、以强带弱、抱团发展,增加集体收入。2023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由2016年的8.21亿元增加到20.87亿元,增长了154%,年增速19.28%,2436个行政村收入全部突破10万元,30万元行政村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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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我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此件可以公开)A类
单位领导:郭红亮 分管领导:李晓宇
承办科室:政策与改革科 承办人:赵旭彪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