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利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购置农机提档升级的资金扶持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了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机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推进我市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通知要求及省农机中心关于做好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22年开始我市已分别在屯留区、长子县、平顺县、襄垣县开展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建设,2024年我市在潞州区、武乡县开展智慧农机社会化服务区域中心试点建设,扶持资金各50万元。

项目坚持以发展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为根本目的,以建设和扶持一批“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为重点,主要实现以下建设目标:

一是探索农机化经营主体“全产业链”服务新业态。由目前仅局限于产中农机作业服务向产前、产后服务延伸,通过逐步建立集农资统购、农机作业服务、新机具推广示范、技术培训、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销售、金融保险服务等“一站式”综合农事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探索智慧农机发展新途径。在全程机械化的基础上,以数字地块建设为核心,通过应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逐步建立集数据化、智能化、可视化、集约化于一体的智慧农机作业服务体系,使农业生产过程实现智能控制和精准作业,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增产增收。

三是以点带面实现全面提档升级。通过项目实施,摸索和积累农机合作社提档升级的发展路径、种植技术、机具及信息化配置系统、生产组织及运行模式等,并强化引领作用,边试点边示范,推动全省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向服务产业化、装备智能化、种植精准化、管理科学化方向发展。

今后,我们将持续通过项目推动,不断提高合作社装备智能化、种植精准化、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区域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进一步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责人:郭红亮

承办人:刘沁芳

联系电话:3037005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5日  

(此件可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