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宋晓玲代表:

您提出的《聚焦农业合作发展 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这个建议很好!站在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角度,为夯实乡村产业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现向您报告我市调研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情况和政策措施。

一、夯实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通知》《关于建立“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引导农民合作社、壮大实力,扩大规模经营规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二、加大资金扶持。我市将农民合作社作为优先支持的主体,给予项目资金倾斜,出台《长治市支持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补贴政策》,落实专项补贴资金,积极支持农民合作社申报设施农业、粮油种植等9大类27个方面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省级示范社每个奖补10万元。沁县县委、县政府将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列入支持一产高质量发展支持范围,对当年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补;沁源县出台2024年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奖补办法,扶持发展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县内农民合作社争创国家级、省级、 市级、县级示范社,当年申报成功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通过重点扶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全市合作社数量稳步增加,实力不断增强。

三、推进社企对接。借助中国邮政的技术、销售、融资的业务优势和资源优势,积极推动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对接合作,助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平顺县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平顺县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平顺县支行签署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合作协议,提供惠农寄递服务的合作社63家;12家合作社产品上架“邮乐购”,有效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

四、加强技术人才支撑 。一是实施“头雁”项目。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主要从干得好、有潜力、能带动的优秀农民合作社理事长中遴选培育对象,原则上每年为每个县培育10名“头雁”,着力打造一支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头雁”队伍。二是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训,以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突出规范建设、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重点内容,培训300名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三是实施“千员带万社”行动。全市培养400余名左右优秀辅导员,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点对点指导服务。四是依托县农业农村局的蔬菜、种植、养殖等技术专家,按产业类型、分批分次组织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入社农民通过现场观摩学习等方式进行科技培训,提高生产技能。五是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提高经营者生产技能、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等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

五、加强区域品牌宣传。我市以品牌为抓手,推动农产品市场化,重视“沁州黄”“上党党参”等功能农产品品牌效应,将壶关旱地西红柿、黎城核桃、长子大青椒、襄垣手工挂面等长治名优农产品纳入品范围。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提升生态产品溢价,借助传统媒体、新媒体等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农产品区域品牌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我市农产品区域品牌的知名度,其中“沁州黄小米”获得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上党党参”被评为山西省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上党区绿油油合作社生产的的玉露香梨在2023年第八届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荣获农产品优质奖。沁州黄小米集团与旗下谷之爱品牌,2024荣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品牌”“全国小米行业质量领先品牌”及“全国质量检验信得过产品”三项殊荣。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牢牢把握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两条主线,处理好发展数量与提升质量的关系,不断推动农民合作社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户持续增收。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农民合作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责人:郭红亮

承办人:侯振洲

联系电话:3034230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5日  

(此件可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