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史二平代表:

您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农业企业保险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在贯彻落实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特色农业保险发展,不断健全农业保险政策体系,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2022年,我局联合市财政局、中国银保监会长治监管分局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大豆种植收入保险,市、县财政各给予保费补贴 25 元/亩,农户自缴5元/亩,每亩保额687元,为广大种植户保“价”护航。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争取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推进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一是推动谷子进入省级政策性保险保障范

围,保险金额为600元/亩,保险费率6%,省财政给予50%的保费补贴,市县财政给予20%的补贴,减轻农户自缴保费负担。二是制定出台高粱、蛋鸡、中药材等3个特色农业保险政策。其中:高粱特色种植保险每亩保险金额700元,保险费率6%,市财政保费补贴比例40%,县财政保费补贴比例40%,农户自负20%;蛋鸡特色养殖保险每只保额30元,保险费率4%,市财政保费补贴比例40%,县财政保费补贴比例40%,农户自负20%;中药材种植保险每亩保额800元,保险费率6%,市财政保费补贴比例40%,县财政保费补贴比例40%,农户自负20%。三是针对在全市覆盖面小、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农业产业,积极指导县区结合各自实际出台特色种养殖保险政策,满足特色产业发展的风险保障需求。同时,我局注重加强与财政、银保监以及保险承办机构的沟通协调,在出台保险政策的过程中,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农业保险各参与方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支持,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结合实际推广符合我市特点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推动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责人:秦志云

承办人:牛庆波

联系电话:3032238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此件可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