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宋艳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推进潞党参药食同源功能产品开发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2021年12月3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山西省党参、黄芪、杜仲叶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卫药食发〔2021〕2号),我省启动为期1年的山西省党参食药同源试点工作,全省符合试点要求的企业共10家,我市仅振东1家符合要求。目前,因国家卫健委食药同源试点未结束,党参暂不能作为食药同源物质进行销售。
目前长治市党参产品多以初级农产品(党参条、切片)销售,精深加工产品除振东党参饮片、正来潞党参口服液外,党参脯、党参茶、米炒党参、党参酒等产品虽有企业在生产,但经常面临举报、处罚的风险,不能正式推向市场,我局多次在各种会议上呼吁,但正式批准权限归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年以来,我局邀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振东集团等相关专业人员对全市中药材生产经营主体培训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范围、申证类别、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及要求、产品检验、获证流程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内容。截至目前,全市中药材企业、合作社获得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发放的SC证有10家,并每年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农博会、茶博会、药交会等展会,对接销售渠道,扩大了影响力,提升了知名度。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中药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责人:秦志云
承办人:郭岢峰
联系电话:3041087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此件可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