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平小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联合执法严查电鱼行为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农业农村局聚焦水产养殖、禁渔期管控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和震慑电鱼等非法违法捕捞行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为渔业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一、周密安排部署打击电鱼工作

2018年以来,我局每年将打击电鱼纳入“渔政亮剑”系列执法行动,并将打击电鱼作为黄河、海河流域禁渔期管理的重要内容加以体现。成立渔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各县区分管渔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副局长,制定了长治市“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

案,布置突出重点区域和关键领域,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持续开展打击电鱼专项行动、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黄河海河流域禁渔专项行动、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专项行动、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行动。

二、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

我局积极与公安、执法队、检察、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动协调,明确渔政亮剑系列执法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统筹执法力量,推动部门联合执法。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黄河、海河禁渔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成立由各级渔政、公安、农业执法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对屯留区绛河流域等电鱼等违法行为频发区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巡逻。处置长子、屯留区、潞州区非法捕捞行为举报4次,查办屯留区电鱼案件1起,已进入公安机关司法程序。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执法队对潞州区漳泽水库开展宣传和专项检查执法行动。加强与水利局沟通协调,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对水库、河流、湖泊网格化管理。

三、持续开展渔业增殖放流

“十四五”期间,结合中央生态资源资金,我局持续对公益性水库和绛河、浊漳河等自然流域开展增殖放流。2022年在武乡故城水库、襄垣合漳水库、屯留区绛河流域等增殖放流40万尾鱼苗,投放草鱼、鲢鳙鱼等鱼种,补偿修护水生生物资源,发挥以鱼净水、以鱼抑藻作用,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加大对各县区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工作的指导监督,着力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推动打击电鱼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对举报频发的重点区域,市局下发督办函、快速协调违法行为发生地农业农村局、执法队,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二、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持续开展以重拳打击电鱼专项行动、黄河海河流域禁渔专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渔政亮剑”系列执法行动,与市公安局、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联合,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和力度,积极对重点河段、非法捕捞多发水域进行排查布控。

三、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布禁渔期通告、发放宣传材料、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宣传等方式,加大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渔民和群众学法守法,树立法治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充当社会治理“守门人”,积极开展违法举报。在非法捕捞多发、频发区域设立警示牌,公布市县乡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当地钓鱼爱好者等社会力量监督作用,及时收集反馈问题线索,形成强大震慑。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责人:秦志云

承办人:马红丽

联系电话:3033636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此件可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