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成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认真谋划集体经济发展运行机制、项目落地、政策支持等工作,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一、强化政策支持。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长治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若干措施》《全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重点任务清单(2022年)》等文件;组建了集体经济工作专班,编制了《长治市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规划》《长治市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做到市县有规划、乡镇有方案、村村有项目。各县区制定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等一系列政策,同时市县两级还配套出台扶持措施,在财政投入方面,市级新增2000万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和1000万元奖励资金。各县区结
合自身实际,配套扶持资金1.21亿元、奖励资金3100万元。在金融支持方面,金融机构对纳入财政扶持并符合贷款准入条件的村集体经营性、服务类项目,给予信贷支持,简化了贷款手续并实行优惠利率。在土地政策方面,各县区从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部分中安排不少于10%的资金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在人才政策方面,实施“本土人才回归工程”“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新农人培训计划。
二、搭建平台支撑。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市级统筹组织、县级全面负责、乡镇组织实施、村级具体落实的四级联动机制。成立了长治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协会,组建了长治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12个县区和62个乡镇因地制宜成立平台公司,形成了“政府+协会+平台+村集体+农户”工作矩阵。采取组团、联盟、联合等形式,实行村企联营,推动产业相近、产业互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联合体,实现抱团发展,先后组建8个电商产业园、18个产业联合体、78家联合社,带动832个村集体经济在生产经营、产品销售等环节取得突破。协会建立政府、金融、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方沟通桥梁,开展人才引育、信息交流、决策咨询、品牌运营等各项工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开展项目融资、产业投资、资产营运、项目建设等业务。一方面运用股权投资、直接投资、吸引社会资本等方式,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另一方面联合市融资担保公司、市产业转型发展基金理事会等机构,引导社会资本“上山下乡”,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质。市级平台公司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兜底带动30个村参与新能源工程,增加集体收入。二是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推进会。举办了首届山西·长治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展览会,开展了“践行‘四敢’,共富有道”乡村党组织书记擂台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亮晒评”活动和路演推介活动,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三、引导共建共联。始终聚焦缩小发展差距,坚持“先富帮后富,强村带弱村”,探索建立村企联手共建、弱村抱团聚力的发展格局,以“抱团发展、百花齐放”为切入点,引导村庄围绕飞地抱团、农房盘活、产业联结等方面,创新机制、互联共建、资源共享。采取“龙头企业+村集体”、“农民合作社+村集体”“村集体+能人大户”“村集体+龙头企业+农户”等形式,大力发展种养殖、设施大棚、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等特色产业,增加村集体收入。对于村情相近、资源相连、产业相同的村,通过采取“党建引领+企业带动+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发展模式,推动强强联合、以强带弱、抱团发展,增加集体收入。
四、探索总结模式。坚持创新驱动、分类施策、因村制宜,探索出了多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一是资源开发利用型:通过拍卖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对村集体闲置的建设用地、机动地、四荒地、闲置资产等进行盘活利用,增加村集体收入。二是产业发展带动型:采取“龙头企业+村集体”、“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等形式,大力发展种养殖、设施大棚、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等特色产业,增加村集体收入。三是生产生活服务型:以生产托管为主,为农户提供耕、种、防、收等社会化服务;以生活服务为主,为村民提供保洁保安保育、加工销售咨询等社会化服务,增加村集体收入。四是物业经济租赁型:通过兴办标准厂房、仓储设施、商业门面等,进行租赁经营,增加村集体收入。五是文旅融合引领型:利用农村土地、山水、田园等特色自然资源和生态优势,开发农家乐、民宿、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六是联合发展创新型:通过整合各类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强村带弱村,企业加项目,项目促增收。全市形成“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村级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态势。
五、规范利益分配。健全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分红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把分红率和分红占比纳入典型选树、评优评先、专项考核。一是合理设置股权。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份额是成员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各县区因地制宜量化股权配置,坚持由集体成员商定设股与股值,以成员满意为标准。设置保障股、贡献股、特色股+”人口股、农龄股等。二是推行政经分离。出台《长治市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明晰了村集体组织功能、管理职责等,规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账户分设,通过事务分离、账户分设、资产分管、核算分立,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会计核算分账管理。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收益分配、内部控制等配套管理制度,规范提取公积公益金提取,规范收益分配。近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已拟定,该法将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运行机制、村集体组织与集体成员的财产权范围及权利、财产管理及收益分配。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责人:秦志云
承办人:赵旭彪
联系电话:4159859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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