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长治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推广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通过遴选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对长治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推广项目提供全程招标代理服务。
二、代理机构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招标代理服务选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2021年8月8日至今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代理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代理工作内容
1.负责长治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推广项目全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2.认真做好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全流程所有资料文件装订成册,并于工作结束后10日内向委托人移交相关全套档案资料。
3.按照委托方要求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4.法律法规要求的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
5.代理服务费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由采购人支付。
三、报名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政府采购的代理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材料(可提供网页截图);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6.2023年审计报告;
7.最近一次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8.招标代理机构简介及2021年以来业绩证明资料;
9.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
10.报名人认为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11.以上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1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保密能力。
报名文件一式两份,需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要求
时间:2024年08月09日上午8:00至2024年08月13日下午17:00(共3个工作日),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逾期提交文件不予接受。公告发布期间报名单位达到3家以上方可遴选,报名单位不达3家的,公告将延期3天。
地点:长治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外经科(长治市延安南路96号)
选择标准:长治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组织评定,综合考虑,择优选用。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0355-3041085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