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长治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推广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通过遴选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对长治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推广项目提供全程招标代理服务。

二、代理机构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招标代理服务选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2021年8月8日至今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代理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代理工作内容

1.负责长治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推广项目全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2.认真做好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全流程所有资料文件装订成册,并于工作结束后10日内向委托人移交相关全套档案资料。

3.按照委托方要求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4.法律法规要求的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

5.代理服务费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由采购人支付。

三、报名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政府采购的代理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材料(可提供网页截图);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6.2023年审计报告;

7.最近一次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8.招标代理机构简介及2021年以来业绩证明资料;

9.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

10.报名人认为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11.以上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1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保密能力。

报名文件一式两份,需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要求

时间:2024年08月09日上午8:00至2024年08月13日下午17:00(共3个工作日),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逾期提交文件不予接受。公告发布期间报名单位达到3家以上方可遴选,报名单位不达3家的,公告将延期3天。

地点:长治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外经科(长治市延安南路96号) 

选择标准:长治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组织评定,综合考虑,择优选用。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0355-3041085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