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全面公开公示要求,现将长治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按照长治市财政局长治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农[2024]26号),安排市级资金2433万元,其中壶关县715万元,平顺县699万元,武乡县491万元,沁县471万元,黎城县5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延安南路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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