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以下简称“三资”),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长治市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4年10月13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cznjzhfwzx@163.com。
2.电 话:15635512839
联 系 人:梁 晶
附件:《长治市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