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以下简称“三资”),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长治市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4年10月13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cznjzhfwzx@163.com。

2.电    话:15635512839

联  系  人:梁 晶


附件:《长治市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