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范晓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长治市高龄老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长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县两级都成立了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紧紧围绕《意见》任务目标,不断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相继出台了《长治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党建引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做好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扶持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推动建设补贴、运营补助、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费用减免、人才培养等惠民保障政策落地落实,在完善建设运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推进公建民营市场化运营、加强人才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目前,全市共有正常运行养老服务机构93个,市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514个。2022年,我市屯留区、武乡县被评为全省养老服务模范县,2022年市民政局被评为全省养老服务先进集体,长治市养老院、田园小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潞州区惠丰养老院、潞州区东篱养老院4个机构被评为全省养老服务模范机构。2023年,山西田园小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田园易护)被评为全省示范品牌,长治盈康护理院、滨湖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安宁智慧康复养老护理被评为全省示范机构。
二、合理布局养老护理机构的建议
强化部门联动,与卫健委达成共识,实行医养结合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培训、同督导、同考核工作机制,实现优势医疗资源下沉,大力推动医疗资源与养老机构对接。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签约合作工作的通知》,推动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规范合作。全力打造了“企业医院+养老服务”“公立医院+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村卫生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医疗养老联合体等五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实行市场主体投资养老服务“零门槛”,从养老服务设施“增量”、养老服务质量“增能”、养老服务市场“增效”三个方面,明确工作目标、放宽准入条件、精简审批环节,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长治市医养结合促进会”,搭建交流沟通平台,全市医养结合签约率达到100%,全市养老机构均建立了转运机制并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包联率100%,有效保障养老机构人员就医时快速正确处置。联动长治医学院对5县78个农村派驻“第一村医”对接附属和平医院开设“互联网医疗部”,开通远程预约问诊,实现了农村老人不出村就可享受到三甲医院医疗服务,有力推动了医养深度融合发展,形成“长治模式”并在全省推广。
三、切实做好困难老人兜底保障工作
我局联合长治市委政法委、文明办、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残疾人联会联合制定了《长治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长民发〔2023〕38号),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及成员单位重点任务分工,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实现关爱探访,确保到2025建立困难老年人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截止12月全市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90.72万元,失能老人护理发放补贴资金334.883万元。
四、推进“长期护理险”覆盖范围的建议
目前,我市尚未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医养结合深度融合,联动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适时启动。
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部门领导:段志岗
承 办 人:张建清
联系电话:3028425
长治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