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佩璋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沁县发展康养产业上给予政策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给予康养产业政策扶持的建议

我市持续优化养老服务政策,健全养老服务保障机制。相继出台了《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6〕66号)、《长治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1〕49号)文件,编制了《长治市“十四五”康养产业发展规划》,这些政策全面覆盖土地、财政、金融、保险、税费、医疗、人才、产业等方面扶持政策。

二、关于加大康养产业资金扶持的建议

一是落实纾困政策促进发展。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联合市财政局转发了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养老服务业实施纾困政策的通知》、《关于对新增限上养老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的通知》、《关于对康养产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贷款贴息的通知》对照申报要求,积极指导养老机构、康养企业争取纾困优惠政策扶持,激励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切实减轻疫情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影响。今年10月,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关于申报重点康养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申报省级重点康养项目15个(其中沁县申报1个),全力推动我市康养产业发展。二是加大康养企业推介力度。组织我市康养企业先后赴广州、大同参加“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康养产业项目(珠三角)招商推介会、康养产业峰会,进一步宣传我市地域环境优势及康养营商环境,扩大康业企业知名度、影响力,创新思路,找准差距、紧抓“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发展战略为康养产业带来发展窗口期,全力推进我市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和康养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部门领导:段志岗

承办人:安国庆

联系电话:3028425

                             长治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