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秀荣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以创建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改革试点城市为抓手,以省政府民生实事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为契机,加快布局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初步构架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深度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关于优化社区养老设施布局的建议

一是落实“四同步”。我市出台《长治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1〕49号),明确指出: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要求,落实完善“四同步”工作规则,配建养老服务场所,对配套建设不达标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对已交付产权人的养老服务设施,由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服务用途。全市通过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采取政府回购、租赁和国有闲置资产收回等方式补上养老设施欠账。二是高标准推进省民生实事幸福工程。联合市财政印发《关于做好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长民发〔2020〕65号),扎实推进省级民生实事养老幸福工程建设,2020年起连续三年,圆满完成7个省级民生实事城镇社区幸福养老工程,投入运行以来,深受群众欢迎。2020、2021年均获省级优秀等次,幸福工程已成为我市靓丽名片。三是启动实施市级幸福工程。印发《长治市党建引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下拨市级彩票公益金105万元、建成上党区长乐社区、潞城区天脊社区2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22年拨付市级彩票公益金266万元,潞城区、平顺县、长子县、沁县,新建4个市级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投资2400万元新建2个市级党建引领社区养老综合体示范项目,打造党建引领标准化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典型。持续推进优质养老服务产品供给,力争到十四五末期,全市所有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二、关于积极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服务的建议。

我市出台了《长治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21〕60号)文件,大力探索创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构建了养老机构增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联合、社区与医疗机构合作等4种医养结合发展的养老模式。我局联合市卫健委印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签约合作工作的通知》,实行医养结合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培训、同督导、同考核“五同”机制,成立“长治市医养结合促进会”,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实现优质资源下沉,医养结合签约率达到100%,有力推动了医养深度融合发展。联动长治医学院对5县78个农村派驻“第一村医”对接附属和平医院开设“互联网医疗部”,开通远程预约问诊,实现了农村老人不出村就可享受到三甲医院医疗服务。

三、关于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运营的建议。

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长治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民发〔2019〕41号),制定了财政投入、税务减免等方面优惠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的通知》,从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资金保障及用途监督与管理4方面进行规范。协调市财政局按照分类奖补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给予运行补贴、建设补贴,同时明确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及标准,所需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用于扶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积极落实水、电、暖、气优惠政策,协调政府无偿提供场所,保障已建机构长效运行。形成了“机构+居家养老”“党群服务中心+居家养老”“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物业+居家养老”多种模式,推出助餐厅30余家,为居家老人丰富开展“六助”(助医、助养、助餐、助洁、助行)服务。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激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涌现出田园易护、寸草心、滨湖智慧、盈康护理院等一批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占比达85%,推动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

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部门领导:段志岗

承 办 人:安国庆

联系电话:3028425

  

  

                                        长治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