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现就我局关于长治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事宜公开遴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为本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治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4808.82㎡,总建筑面积15854.53㎡,设置床位218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住院综合楼(含地下车库),配套室外硬化、围墙、大门等基础设施工程。

三、招标代理单位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公司;

2.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提供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委托书原件;

4.近三年代理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投标文件一式两份,需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联系方式时间

2026622日上午8:00至2026626日下午17:00(共5个工作日),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公告发布期间报名单位达到3家以上方可遴选,报名单位不达3家的,公告将延期3天

地点:长治市民政局一楼109室(长治市潞州区东大街236号)

联系人:女士 0355-3037407



长治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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