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持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提升城市管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依法依规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行政处罚、议案提案等各类信息,共发布履职信息、执法处罚信息、议案提案等工作信息106条,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坚持为申请人尽可能提供周到、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原则,深入推进城市管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信息进行了公开,对不予公开部分也列出了相关依据,明确了申请的途径及方式。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印发《长治市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值班读网制度》《长治市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等制度性文件,持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坚持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拟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合法性和安全性。加强信息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信息报送队伍,组织开展相关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组织机构、履职信息、行政权力、依法行政等共8法定主动公开栏目,调整、撤销栏目3个,对现有栏目及时进行更新,确保各栏目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高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9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不足,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定程度上存在信息格式不够规范等问题;信息公开培训的系统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持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优化公开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准确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特别是针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采用图表、图解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增加解读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政策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依法依规高效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答复精准规范,切实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与培训。持续充实工作力量,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工作质量和实效。

 五是增强公众参与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民互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形成“政策广泛知晓、关切实时回应”的良好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