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提高认识,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平台于20195月依托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开始正式运行,坚持每周至少更新一条信息,全年共更新30条工作信息。

我局对公开指南、公开规定、组织机构等栏目进行了重点维护并及时更新,注重时效,方便群众,进一步加强了公开平台的建设。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注重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照提报、审核、公开的程序进行,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4

7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41

4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27.8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局于20192月组建,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公开方面工作还相对落后;

2.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不健全;

3.部分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熟悉。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公开方面的工作,部分规范性文件已经提请市政府进行审议,在2020年此项工作将实现零的突破;

2.进一步完善健全信息公开机构,加强人员配备。

3.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教育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将公开的政府信息用于生产和生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治市城市管理局

2020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