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书记、局长  元海波

主持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政全面工作

二、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路青

负责市城市管理系统党的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  贺少伟

负责城市管理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城市风貌规划整治、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工作;负责主城区城市市容综合整治、便民服务网点设置、公共停车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街道(乡镇)、社区(村)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工作;负责我局承担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分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城市精细化管理办公室、市容监察科(潞州区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生态管理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相关事宜)、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高铁站前广场管理中心

四、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志明

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公共卫生间、垃圾中转站、餐厨垃圾、垃圾处理终端设施监督管理及我局承担的相关建设工作;负责我局承担的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城市节约用水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垃圾(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承接纪检监察相关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局办公室、机关党办、编制人事科、执法监督科(安全生产工作)、公用事业科、市容环卫管理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公共卫生间、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事宜)、长治市华安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五、党组成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隋俊文

负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工作;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潞州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常态化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分管:局常态化文明城市建设办公室

六、二级调研员高玉飞

受党组书记、局长委托,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各类规费、罚款收缴监管、执法装备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系统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三零”单位创建、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分管:局计划财务科、机关党办(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执法监督科(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三零”单位创建、常态化扫黑除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