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晋斌委员:
您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收悉。这一提案很好,对加强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答复下: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加强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国家、我省在《“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均明确提出:到2025年,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50%。《山西省城乡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也作出要求,到2021年底,全省设区市全面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目前,我市范围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较低,主要采取填埋方式处置,亟需以项目化方式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可以说,启动建设一个规范化的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已势在必行。
为不断推动我市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局启动了建筑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拟采用“建筑垃圾筛分+破碎+再生骨料+建筑产品、其他不可利用部分以堆填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的处理工艺,建成后将有效提升项目覆盖范围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目前已编制了该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并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我局作为实施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立项、招标、协议签署、运营监管、期满移交等工作。目前,正在按照有关流程,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责人:元海波
承办人:韩宾
联系电话:(0355)60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