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田耀明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市门头店招公共标识标牌的专业审美水平,让城市“变美”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对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聚焦整治城市顽症痼疾,下足“绣花功夫”,持续开展了“两下两进两拆一提升”攻坚行动和城市品质提升行动,以及主城区“城市疮疤”治理,分批次、分步骤对城市主要街道、重点路段、重要节点开展了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店招店牌提挡升级、城市家具整治提升等工作,着力打造一幅生态优美、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城市新图景。

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长治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的通用规范,明确户外招牌设施设置的具体要求和不适宜设置情形,合理利用城市公共资源、规范城市公共空间秩序。

近年来,我局参考江苏、上海、南京等先进城市成熟做法,出台《长治市中心城区户外招牌设施设施导则》和《长治市中心城区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负面清单》,进一步加强我市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同时,从印章管理、流程规范等角度进一步优化备案工作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城市公共空间利用,持续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

部门负责人:元海波

人: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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