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卓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公共绿化保护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很好,对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神农云海苑小区树木被肆意砍伐的问题

网传神农云海苑小区树木被肆意砍伐杀害事宜不实。经核实,2024年由长治市欧迈卡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向长治市潞州区林业局、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太行东街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凭证),对小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进行更新,更新108株。

二、关于小区公共绿化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山西省城市绿化办法》《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明确了移植(砍伐)、占用绿地等行为的条件和相关审批事项,以及相关违法法律责任。目前,我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对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树木移植(砍伐)、占用绿地等进行审批,市城管局负责绿化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市园林中心负责承担城市公园、广场、游园、道路等绿地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作和直管绿地的养护检查。

三、关于绿化保护宣传教育情况

我局抽调专人组建成立物业管理中队派驻至潞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实现了市区联动、部门联合执法,形成了沟通顺畅、衔接紧密的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执法队员每周1次进入社区开展工作,联动社区、物业人员共同参与社区日常城市管理、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法律、职责、服务、执法”等服务事项内容进社区、进小区、到身边,实现城市管理服务与社区居民群众“零距离”,立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构建城市管理“共商、共建、共治、共管”新格局

2023年11月,接到某小区业主投诉,反映小区物业不作为、物业管理不到位、擅自砍伐小区树木等问题。我局执法人员联合潞州区物管中心到小区实地查看核实后,根据《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由城管执法中队对该物业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给予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物业服务企业也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表示会积极配合、立即整改,群众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虽然做了一系列工作,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如社区城管联络员制度不完善,作用发挥有限,未真正做到从“接诉即办”到“未诉先办”的转变;部门联动制度不完善,查处社区车辆乱停放、占用车位、挖掘绿地、无证养犬等需要规划、园林、公安等多个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同时也离不开物业、社区的支持与信息共享,在实践中城管“单兵作战”执法效果欠佳,基层治理服务水平还有待提升。

下步,我局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扩大联合执法范围,提升联合执法力度,有力监管物业企业。关于小区损害绿地以及其他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12319城市管理热线,以便于问题更快捷解决,更好地服务居民群众。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

部门负责人:元海波

人: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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