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志强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主城区“夜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对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下:

一、为提升城市管理质效,切实找准提升城市“烟火气”和常态化文明城市建设的平衡点,我局立足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开展了提升城市“烟火气”“夜经济”工作,明确了规范摊区管理、适度外摆经营、设置临时疏导点、规范“后备箱”经营等一系列惠民措施。同时,属地执法队主动对接街道社区,初步在南广场周边、潞泽嘉园周边、金威超市御泽店周边等区域设置了一批临时便民服务点,对周边商贩进行了安置,在缓解日常管理压力的同时,为繁荣活跃城市夜经济和假日经济、升腾城市“烟火气”“夜经济”贡献了城管力量。

二、工作开展中,我局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在确保临时外摆摊点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占用盲道、不侵占他人利益,经营活动不影响居民生活、不影响交通秩序、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允许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临街门店越门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开展占道促销、允许设置临时早市和夜市饮食排档。同时,派驻执法中队主动对接驻地乡镇(街道)划施设置了一批临时经营区域,并协助做好日常管理,让地摊经济等小微经济在规范有序的环境里释放活力、提振内需、护哺民生、重拾烟火。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

负责人:元海波

承办人:裴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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