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响应国家节水行动,加强城市节水工作,力争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节水型企业(单位、校园、小区)考核管理办法》(晋建城字〔2009470号),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各用水单位中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校园、小区)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节水型企业(单位、校园、小区)定量考核指标和节水型企业(单位、校园、小区)基础管理考核指标,自查得分为80分以上的(有关指标见附表一、附表二、和附表三),可申报节水型企业(单位、校园、小区)。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总结202011 20日—202012 20 日)。各用水企业(单位、校园、小区)对照附表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评分。 

  (二)自主申报202012 21日—2020 12 31 

  日)。各用水单位自查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向长治市城市管理局节约用水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三)组织验收2021 21日—2021 41日)。 

  长治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各用水单位申报情况,联合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达到标准的,授予节水型企业(单位、校园、小区)称号。 

  (四)经验收达到长治市节水型企业(单位、校园、小区)标准的,可于51日前申报山西省节水型企业(单位、校园、小区)。 

  三、申报材料 

  (一)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校园、小区)申报材料 

  1.单位的概况; 

  2.单位的用水管理情况; 

  3.本单位的节水技措项目; 

  4.今后节水的规划及管理措施。 

  (二)需附说明的主要考核内容 

  1.节水型企业(单位、校园、小区)考核指标计算表及评 

  分自查结果; 

  2.定量考核指标、附表一(1-8)项指标原始数据(复印件)附后,数据要求详细,并具有代表性,计算结果要有真实性,不得任意改变数据; 

  3.节水工作办公会议制度及开会记录; 

  4.单位主管节水部门的名称,专职(兼职)节水管理人员 

  名单; 

  5.节水管理网络和岗位责任制; 

  6.单位计划用水具体管理制度; 

  7.近三年的水平衡测试报告; 

  8.定额管理和节奖超罚; 

  9.节水宣传教育的资料; 

  10.用水计量管理制度; 

  11.完整的给水管网图; 

  12.2019 -2020 年定量考核指标基础数据统计表。 

  (三)文本要求 

  1.申请报告书全部为打印件; 

  2.纸张为A4纸; 

  3.文本内容34号宋体字; 

  4.报告书为塑封面; 

  5.报告书一式六份。 

  四、其它事项 

  (一)获得节水型企业(单位、校园、小区)称号的单位将授牌予以表彰,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技术服务支持。 

  (二)验收由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 

  (三)已获得节水型企业(单位、校园)称号的用水单位要再接再厉,要在城市节水工作中发挥好示范和带头作用,同时积极主动申报创建山西省节水型企业(单位、校园、小区)。 

  (四)各用水单位申报资料要保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 

  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