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执法队,局属各中心,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人事变动,现将调整后的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以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 王晓安 局 长
副组长: 贺少伟 副局长
张志明 副局长
郭响平 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 员: 暴卫东 局办公室主任
曹海玉 党务专职副书记
杨 琳 编制人事科科长
贾忠明 计划财务科科长
张天贵 政策法规科科长(执法监督科负责人)
苗建和 市容环卫科(安全生产科)科长
焦创新 公用事业科科长
王惠军 精细化管理办公室主任
崔庆霞 城市生态科科长
秦浩东 市容监察科科长
王振奇 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宫海东 市容环卫中心主任
王 菲 数字化管理中心主任
张 龙 特种垃圾管理中心主任
宋竞舟 节水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本级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领导小组成员要落实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2.审议通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工作计划。4.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5.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整改措施及工作经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抢救、调查、处理和汇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科,办公室主任由苗建和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并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
长治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