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治市城市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住建厅认真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下发《长治市城市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4年工作清单》《长治市城市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长治市城市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4版)》《长治市城市管理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2023-2025年)》等相关制度文件,清单化推进法治政府工作开展。

(二)落实普法责任,打造行业特色普法品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组织开展“城管十进”活动,组织执法人员进广场、进公园、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市场、进工地、进农村、进商店(十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让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累计开展活动500余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发布微信公众号27期、美篇42期,各类媒体发布宣传文章14篇。推行执法全过程普法,在执法活动中推行“事前学法+事中普法+事后释法”,源头上减少了违法行为出现的概率,秉承“包容免罚”执法理念,有效化解了行政相对人的对抗情绪,实现了法理情的有机相融。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爱国卫生月等重要节点,结合行业特点针对性开展主题普法宣传。“五一”、“十一”节假日期间,组织执法人员到湿地公园、城隍庙等热门景区,开展市容环境、环境保护、文明创建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市民、游客爱护城市环境,提升文明素养。

(三)提升执法质量,强化执法监督。持续巩固提升“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以行政执法质量三年提升行动为抓手,开展营商环境领域“啄木鸟”专项行动,常态化实行派驻中队分区域联合早训,依托“行政执法大讲堂”“山西建设大讲堂”等平台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坚持每年开展全员执法能力轮训,不断强化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86起一般程序案件均进行法制审核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针对重大案件召开集中讨论会13次,通过信用长治平台公示处罚信息87条,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处罚信息35期,组织案件听证会11次。全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892起,罚款361.67万元(其中,简易程序案件806起,罚款6.53万元;普通程序案件86起,罚款355.14万元)。积极贯彻落实《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规定》,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等制度,坚持以案件统计分析、案卷评查、专项问题督导、重大案件督导、年度执法监督考核等为抓手,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城市管理执法领域自查自纠等专项行动。每季度对全市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年高标准开展一次案卷评查、一次城市管理执法考核评价,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案卷抽查等方式,强化了对各县区的业务监督指导,有效提升了执法质量和效能。

(四)筑牢安全底线,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序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等“三项行动”,推进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排查,全年共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检查20余次,排查整治各类隐患80余处,发放宣传页3万余份,组织专题学习32场,排查户外广告1602处、户外招牌17305处,发现问题377个,整改完成176个,拆除隐患设施137处,64处正在推进整改;积极配合做好中国——东盟周等10余次重大活动保障,高效完成极端天气清雪除冰,常态化开展护学岗执勤和高、中考期间执勤服务点设置;扎实推动平安创建和社会治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和信访维稳,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城市治理统筹协调机制不完善。按照住建部、住建厅安排部署,要求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健全“一委一办一平台”工作体系,但受基层减负、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等因素影响,目前我市尚未成立市级层面的协调议事机构,影响到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高位统筹协调。

(二)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有差距。因事业单位改革、执法体制改革等因素影响,近五年市城管执法队伍未通过考录方式补充新鲜血液,人员结构日益老化,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执法能力有待加强。基层执法大队、中队执法车辆不足、老化严重,办公场所条件差、普遍为临时租用,执法记录仪配备不足。

(三)城市品质功能和治理手段有待提升。当前城市环境不优、功能不全,发展欠账较多,公共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如现有公厕布局数量不足,部分广告牌匾杂乱无序,停车治理推进较慢,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依然突出。市容秩序常态化管理不够,占道经营、非机动车无序停放、小广告乱张贴等市容乱象存在整治反复回潮的问题。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守法用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各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规定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集体学法制度,制定了《长治市城市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4版)》,邀请党校教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培训,并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员干部讲党课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学习。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认真执行党内法规,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来自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严格按制度办事,规范从政行为,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情,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程序,组织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自觉防止擅用权力。

     (二)加强组织保障,实施依法决策。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做到了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制定下发了《长治市城市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4年工作清单》等相关制度文件,清单化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工作清单年度任务基本完成。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山西忠兴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服务合同,并按照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考核,一年来局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70余份(包含文件合法性审查、案件审查、合同审查、专业法律意见咨询等),参与局重大行政执法决策11起,充分发挥了法律把关、决策参考等重要作用。

    (三)实施综合治理,提升城市品质。持续推进主城区“城市疮疤”治理,开展了八一路片区、上党落子剧团片区治理,启动了和平东街片区、原西街街道办事处片区治理,以“绣花功夫”持续提升城市品质。项目化推进主城区停车专项治理、长治市建筑垃圾处理项目、长治市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处理项目、公共卫生间(长治驿站)等重点项目,持续补齐城市发展短板。强化网格治理,聚焦市容“十乱”,扎实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全年共规范马路市场1073处、店外经营11896处,查处游商散贩27050例、乱倒垃圾164处,清理非法小广告8546处、乱设条幅906处、牌匾灯箱2133处、隔离锥桶219处,拆除路桩、地锁36处,市容秩序有效改善。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推行“包片包点、网格监管、交叉检查、下沉帮扶、科技调度、约谈通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综合治理,全年整治796个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办理26起工地扬尘污染案件、罚款51万。全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顺利通过住建部、省住建厅专项督导检查,圆满举办第二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回头看”,排查车辆1300余辆,按程序处置废弃汽车17辆。规范收运处置医疗废物1330余吨。

    四本部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全年以我局为被诉讼对象的行政诉讼案件共2起。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起,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强制措施1起,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一审裁定。

    五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加快推进运管服平台建设。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努力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市区一体、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启动我市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加快市级平台提档升级,加速推动县级平台建设,实现国家、省、市、县平台互联、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有力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

(二)开展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积极协调组织人社部门及时补充执法力量,协调财政部门按标准配备执法装备,不断改善基层执法队伍办公办案场所条件,稳步提高协管人员工资待遇。持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质量三年提升行动,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行动成果,加大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形成“服务+管理+执法”的三位一体“矩阵式”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提档升级城市品质。持续健全完善“网格管理+重点管控”“清单化管理+台账式销号”“督导检查+帮扶指导”工作机制,强化城市市容秩序管控,打造一批精品街、示范路、样板区,以点带面提升管理成效。不断完善“城管进社区”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城管十进”活动,变被动受理投诉为主动服务前置。科学推进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环卫设施、建筑垃圾等专项规划编制,快速推进主城区“城市疮疤”治理、主城区停车专项治理、公共卫生间(长治驿站)、长治市建筑垃圾处置中心、长治市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处置中心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质。

对全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目前我省11个地市中,仅我市未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职责划归城市管理部门;作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我局只负责园林绿化方面行政处罚权。职能划转不到位,造成上下不衔接、工作运转不顺畅等问题。建议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城市管理部门机构调整事宜,及时划转相关管理职责及机构。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谋篇之年。下一步,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实施城市精细化治理,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城市中生活的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为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