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治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部署,不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局系统内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普法和依法治理能力成效显著,为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法治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法治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摆在突出位置,党组书记充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务求实效,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强化领导建立机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党政班子集体研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科室专门办理、其他部门全力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二是统筹部署抓好日常。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围绕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落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点任务推进、执法普法工作有效开展,研究制定了《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责任化落实。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工作推进情况报告,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三是注重保障强化机构。选派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工作态度端正的骨干充实法制机构,在各执法大队配备了专门的法制工作人员,建立了由局统一领导、局属各单位组织实施、执法大队具体落实的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法制网络,通过业务培训、横向交流等方式提升工作能力,同时加大依法行政投入,全额保障执法项目经费。
(二)注重培训宣传,加强执法监督,树立法治城管形象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局党组始终注重加强法律学习、强化法治思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党内法规及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成员通过听取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不断提升法治素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工作考核,在全系统形成了领导带头参与、全员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积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年来,组织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学习了《民法典》《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规定》《长治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2020年9月份组织开展了市城市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对系统内160余名业务骨干开展了为期2天的培训,邀请当地法律专家、学者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依法行政三项制度、民法典、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操作实务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进一步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规范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促进城市管理法治化、精细化、标准化。
三是认真落实普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以“城管十进”为载体,积极组织和指导局属单位利用“依法行政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执法普法活动。特别是今年以来,面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印发典型案例、上门宣讲等举措,加大对建筑工地依法科学防控疫情的法律宣传,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出台后,我局通过在重点路段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守新规、成习惯,禁止随地吐痰、拥抱健康文明”集中宣传和签名活动,向市民发放《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宣传册》6000余份,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各经营商户签订“长治市禁止公共场所乱扔乱吐共建共治责任书”5000余份,全力做好违法行为查处。
四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开展了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专项检查工作,对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程序是否合规、案件事由是否清楚等方面进行了评查,评选出3份优秀案卷报送省住建厅,同时坚持以评促查、以查促改,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印发评查工作通报,提出今后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切实起到了进一步规范执法、提升办案水平的效果。
(三)精心安排部署,强化推动落实,推进“三项制度”实施
一是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主体公示。将执法主体、权限、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信息进行了公示,制作了行政许可工作人员信息栏,制作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流程图,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程序和办理时限;权责公示。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梳理行政确认类清单1项、行政处罚类清单46项245小项、行政强制类清单4项、行政奖励类清单2项、行政检查类清单20项22小项,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职责和执法边界,全部上网公示,实现执法权限公开透明。信息公示。建立了《长治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信息台账》,将执法人员的详细信息全部实行网上管理,并实时更新。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全部网上公示。按照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将各类执法案件全部按要求进行规范整理归档,依托信用中国(长治)平台进行公示,做到处罚信息公开透明。
二是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书管理。根据住建部印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结合实际,制作印发新执法文书并编制《执法手册》,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文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执法平台建设。有序推进了“长治数字城管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数字平台在工地扬尘监控管理、城市日常管理、地下管线、12319热线投诉受理等方面的作用,做到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全力推进智慧城管建设,长治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通过专家评审,顺利实现与国家、省级平台对接联网,实现了国家省市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11月份,在现有平台的基础上,组建了渣土车智能平台系统,推动渣土运输车规范管理,200余辆运输车辆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联网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纳入综合监管体系,有效遏制了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带泥行驶以及偷拉乱倒、不密闭运输等违法行为;根据工作需要购置了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行为实行全程记录,实现了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了《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类举报投诉的受理、办理、回复、归档的程序,实现了全程记录、及时归档的可回溯管理模式。规范文字档案管理。建立了日常检查工作台账,对行政处罚的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结案的全过程形成执法案卷,按程序进行审批,并按照标准进行整理归档保存,实行执法过程文字可回溯管理。
三是严格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制定了局“三重一大”相关工作制度,在涉及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方面,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特别是在涉及城市管理重大决策方面,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理、合法。聘请法律顾问,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合同签订等相关法律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全年共完成了合同等合法性审查10余件,组织案件审理会7次审核44起案件。
(四)夯实执法基础,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强转树”专项行动
一是全面深化机构改革。根据市委2020年度重点改革课题安排,边研究边改革、边探索边实践,围绕“体制顺畅、机制灵活、工作便捷”的改革思路,反复沟通、反复协调,打通了人员编制上划、财政支付转移空间壁垒,印发了《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成功组建了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并于2020年12月31日顺利挂牌;出台了《关于成立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机构的通知》,搭建起了市区一体化机构框架。同时,结合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起草了《长治市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0年—2022年)》,提出了市、县(区)城市管理一体化建设思路,上报市政府审议。
二是扎实推进“强转树”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建立了执法队伍岗前集训、军事化管理等7项日常管理制度,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10项执法类制度。推行“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改进工作方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严守关键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执法普法,进一步树牢了执法人员“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提升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树立了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三是严格落实执法督查。组建专门执法督察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各级执法队伍、工作一线开展队容风纪、工作纪律、任务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2020年以来共发布督查通报5期,发现并整改问题81个,做到了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五)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治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是人民至上,不断擦亮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民生短板,新建停车场10处、新增停车位近4600个,主次干道两侧施划免费停车位14000余个,非机动车停车点2800余处。4处兼具公厕服务功能的“城市驿站”已建成,“太西一号”投入使用,太行东街6处正在建设中。新建公厕66座,主城区公厕保有量增加至123座,同时在沿街企事业单位、酒店商场建立厕所“开放联盟”,悬挂张贴“爱心公厕”指示牌602处,弥补了公厕数量不足问题,群众“如厕难”问题得到缓解。在主城区道路两侧、游园绿地安装文明遛犬、禁止随地吐痰温馨提示牌180块、公厕导示牌29块,城市服务功能逐渐完善,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越擦越亮。
二是平战结合,坚守城市管理领域疫情防控阵地。编制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预案》,对定点救治医院医疗废弃物实行定点定人单独收集、单独处置,涉疫医废病毒零扩散、涉疫医废处置零感染。坚守防疫阵地,印发了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工作要求,经常性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备齐防疫物资、建齐防疫设施,守好工地防疫战线。坚持平战结合,抽调40余人组成专班,用一个月左右时间组织主城区90余家建筑工地近3400名返(来)长务工人员核酸检测,严防输入性病例出现,主城区建筑工地应复尽复、应开尽开。
三是保持定力,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做好施工扬尘治理作为城市管理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来管来推进。在全省率先研发了施工扬尘监控系统,规上建设工程安装监控设施,联网城市管理平台,并连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24小时“扫描”监督。制定实施了处级领导包片、科级干部包队、执法队员包工地联防机制,建立了网格管理、巡查日志、责任公示等管理制度,施工扬尘防治网络越织越密。坚持问题导向,组建专项督查组,“挑毛病”“找问题”,发布督查通报十余期。严惩违法,2020年查办扬尘污染案件41起。移送市生态环境部门商砼企业扬尘措施不落实案件1起。探索“城管+环保+交通+交警”联合执法机制,严查渣土违规运输和抛洒遗漏,源头遏制道路扬尘污染。2020年查处运输车辆苫盖不严、随意倾倒案件24起。全力配合潞州区开展散煤和露天烧烤“清零”、餐饮油烟整治和道路“五堆”治理等各项工作。大力整治裸地扬尘,排查覆盖裸地34万余平米。在省委“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专项督察中,我局牵头工作得到省委督察组肯定。
四是精耕细作,以绣花功夫提升城市品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两下两进两拆一提升”攻坚行动。重点围绕“两街一路”和1+6上党城镇群连接线,拆除公建、违建、残垣断壁和有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160余处8.8万余平米,拆除楼顶广告、墙体广告、擎天柱广告和大型跨路广告设施523处,视觉空间持续净化。实施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对潞州剧院、广场主席台等承载历史记忆的建筑进行恢复性重塑,保留建筑原貌,延续城市文脉;对十二中学、火炬中学、新华小学、建东小学等学校周边被小餐饮点、小零售点、破旧建筑包围乱象集中拆除整治,净化学校周边环境,还学生安静舒适的学习氛围;拆除粮机十字、电力十字、三招十字等重要城市节点堵点,开阔空间视野、舒缓交通压力;对灯泡厂141户破旧平房集中拆除,解决了十多年的上访问题;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处置原则,对太行街、英雄路老旧建筑启动了外立面粉刷提档和建筑立面清洗,对59处7400余平米残垣断壁进行修复,城市面貌悄然之间发生蝶变。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短板
2020年,虽然市城市管理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仍清醒地认识到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认识不足,部分同志对法治建设的重要认识不够。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有所提升,但入脑入心、自觉主动运用法律的意识仍有差距,部分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解较为片面,对法治建设理解简单,对法治建设的认知肤浅、迷茫,认为法治建设仅限于法制部门一个部门的工作,忽视了法治建设对全局工作统筹的重要价值,对依法行政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形式简单,法治建设的创新之处和亮点举措不多。当前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形式较为简单,依法行政创新力度不足、特色工作不多,不能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特色的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举措。特别是在法治培训及法治宣传工作中,满足于传统的学习、宣传形式,尚未能够充分结合当前“互联网+”背景,运用现代科技开展相关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不强。
(三)人才缺乏,法治建设的队伍力量较为薄弱。作为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部门,人员身份复杂、素质良莠不齐,特别是干部队伍中大部分同志法律专业素养、法律知识储备明显存在缺陷,与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存在不小差距,很多执法人员不能够适应、调整、灵活运用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今后工作打算
在今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市城市管理局将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补齐不足短板,找准问题抓实问题整改,标本兼治促进工作提升,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城市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城管队伍建设,落实城市管理长效措施,使城市管理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轨道。具体而言:
一是要树立良好的法治思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
二是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认真组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日常行政执法监督和检查考核力度。落实行政裁量权指导标准要求,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真正体现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坚决防止执法的随意性。
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培训、指导和规范化建设,加强与市、区两级法院和市司法局的密切配合,提高复议、应诉质量。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通过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积极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推进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预防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四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执法人员培训,本着统一部署与分工负责、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借鉴先进与发掘潜能、理论学习与实战施教的原则,完善法治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分层分级分类有针对性的施教,有计划、分批次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培训实效,把法律规范和普法宣传贯穿于法治能力提高的全过程,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着特殊而重大的意义。市城市管理局将勇于担当敢作为,深耕细作求实效,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创新城市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城市管理队伍建设,使城市管理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轨道,为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美丽幸福长治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