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各县区环卫管理部门,长治市华安固废处置有限公司,长治首钢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现将《2024年长治市环卫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长治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长治市环卫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评选活动方案
为庆祝山西省第二十八个“环卫工人节”,充分鼓舞士气、激发干劲、表扬先进,制定本评选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我市环卫工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精神品质,通过表扬先进典型、宣扬先进事迹,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环卫事业、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市民更加尊重环卫工人、更加关爱环卫事业,切实激发环卫工作者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为建设美丽幸福长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成立2024年长治市环卫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元海波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志明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栗 玮 主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
暴卫东 市城市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杨 琳 市城市管理局四级调研员、编制人事科科长
王燕杰 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评选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环卫管理科,负责活动方案的起草、活动的组织协调推进等工作。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环卫工作先进单位:全市范围内从事环卫、垃圾分类等的企事业单位,共评选5个“环卫工作先进单位”。
(二)环卫工作先进个人:全市环卫系统内从事环卫、垃圾分类等工作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共评选30名“环卫工作先进个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优秀环卫工人:全市范围内从事环卫工作的基层一线工人,主要包括:垃圾分类、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环卫设施管理维护、公厕保洁、垃圾处理等从事一线环卫岗位的工作人员,共评选100名“优秀环卫工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参评标准
(一)环卫工作先进单位参评标准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单位凝聚力、战斗力强,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素养,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奉献精神,廉洁诚信、服务为民;
2.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等环卫行业各项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工作成效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期间成绩突出,积极响应市环卫主管部门各类行业指令,反应迅速,执行落实坚决;
3.内部管理正规,关心关爱员工生活,积极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4.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环卫工人群体性事件等。
(二)环卫工作先进个人参评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及各级决策指示,识大体顾大局,服从领导,具有较强的政治性、组织性、纪律性;
2.业务能力突出。工作积极勤奋、勇于创新、言行一致、努力钻研本职业务,具备过硬的岗位技能和较强的管理水平,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道德品质高尚。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
4.遵纪守法严明。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群众认可,无违法犯罪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5.完成任务出色。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上级及群众的普遍认可。
(三)优秀环卫工人参评标准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积极勤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工作中表现突出;
4.无违法犯罪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五、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推荐及申报阶段(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严格对照评选范围和参评标准,做好推荐上报工作。“环卫工作先进单位”各县区分别推荐1个,“环卫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环卫工人”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规范填写附件2-附件6,并于10月20日18时前加盖单位公章后书面报送至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管理科,电子版一并报送至邮箱czsljflb@163.com。
(二)第二阶段:综合评选阶段(2024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材料,结合日常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后,研究确定5个“环卫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各单位上报“环卫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环卫工人”进行审核。
(三)第三阶段:公示阶段(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对环卫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果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第四阶段:宣传报道阶段(2024年年底前)。对评选的环卫先进单位及个人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环卫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工作,既是落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动作,又是激励全市环卫队伍士气、强化队伍信心的务实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地做好本地区、本单位评选和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二)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县区、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实事求是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推荐,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真正把长期战斗在环卫工作一线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确保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感人,可敬可信可学,全力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先进典型,做好环卫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关心、关爱环卫工人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王燕杰 13903450700
崔小谱 17351992668
附件:1.长治市2024年“环卫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环卫工人”名额分配表
2.长治市2024年“环卫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长治市2024年“环卫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4.长治市2024年“优秀环卫工人”推荐表
5.2024年XXX县(区)“环卫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6.2024年XXX县(区)“优秀环卫工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1
长治市2024年“环卫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环卫工人”
序号 |
单位 |
环卫工作先进个人 (30人) |
优秀环卫工人 (100人) |
1 |
市直 |
3 |
5 |
2 |
潞州区 |
5 |
28 |
3 |
上党区 |
2 |
9 |
4 |
屯留区 |
2 |
9 |
5 |
潞城区 |
2 |
9 |
6 |
襄垣县 |
2 |
5 |
7 |
平顺县 |
2 |
5 |
8 |
黎城县 |
2 |
5 |
9 |
壶关县 |
2 |
5 |
10 |
长子县 |
2 |
5 |
11 |
武乡县 |
2 |
5 |
12 |
沁县 |
2 |
5 |
13 |
沁源县 |
2 |
5 |
名额分配表
附件2
长治市2024年“环卫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
单位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主要工作成效 |
||||
申报单位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市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3
长治市2024年“环卫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
主要事迹 |
||||||||
推荐单位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市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4
长治市2024年“优秀环卫工人”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
主要事迹 |
||||||||
推荐单位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市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5
2024年XXX县(区)“环卫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所在单位 |
1 |
||||
2 |
||||
3 |
||||
4 |
||||
5 |
||||
… |
附件6
2024年XXX县(区)“优秀环卫工人”推荐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所在单位 |
1 |
||||
2 |
||||
3 |
||||
4 |
||||
5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