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构名称:长治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
办公电话:0355-2115493
邮政编码:046011
传真号码:0355-2115493
办公地址: 长治市太行东街177号
主要职责:受主管部门委托,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农村公路养建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行业督导;承担全市县乡公路工程项目审批和县公路及桥隧工程的验收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机构名称:长治市交通运输局执法监督处
办公电话:0355-2022014
邮政编码:046011
传真号码:0355-2022014
办公地址:长治市太行东街177号
主要职责:受主管部门委托,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并规范监督执法活动。
3、机构名称:长治市交通运输局路政支队
办公电话:0355-2026393
邮政编码:046011
传真号码:0355-2026393
办公地址: 长治市太行东街177号
主要职责:受主管部门委托,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路政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依法查处县乡公路侵占、损坏路产及其它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建立全市农村公路档案。
4、机构名称:长治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办公电话:0355-2032175
邮政编码:046011
传真号码:0355-2032175
办公地址:长治市太行东街177号
主要职责:受主管部门委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法对国家、省道和县乡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国省道和县乡公路工程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完工项目进行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
5、机构名称:长治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办公电话:0355-2025094
邮政编码:046011
传真号码:0355-2025094
办公地址:长治市太行东街177号
主要职责:受主管部门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危货)运输、机动车维修等相关业务的行政许可,依法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负责全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6、机构名称:长治市地方海事局
办公电话:0355-2090353
邮政编码:046011
传真号码:0355-2090353
主要职责:
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市通航河道的水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运政管理、航政管理,依法对乡镇船舶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水库、公园、风景区水域中的船舶实施安全监督;依法对违法船舶、设施和人员以及所有人或经营人按规定实施处罚或采取强制措施。
7、机构名称:长治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办公电话:0355-5830096
邮政编码:046011
传真号码:0355-5830099
办公地址:长治市太行东街177号
主要职责:受主管部门委托,加强辖区出租汽车市场需求调控,保持城市客运市场供求关系平衡;审批城市公共客运单位资质,审核发放全市城市公共客运营运证件和许可证件;审核发放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建立健全出租汽车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开展公共客运稽查工作。
8、机构名称:长治市公安局公交治安支队
办公电话:0355-2210460
邮政编码:046011
传真号码:0355-2210460
主要职责:
受主管部门委托。维护城市公共交通及其停车场(站、点)、区间、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站的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乘客和客运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以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交通运输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