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条主线”,围绕高质量发展“一个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提升交通运输法治能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为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按照中共长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全面领导
1.充分发挥局党组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年初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了《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共明确6个方面19项重点任务,对全年法治工作任务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积极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落地落实见效。
2.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列入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制定了2023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学习计划,持续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6次,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专题研讨(讲座)2次。学法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等,充分提升了我局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
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各党支部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列入“三会一课”内容,并要求党员干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山西交通在线”等媒体平台深入学习。今年的“12.4”宪法宣传周,我局还随机抽取部分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
4.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不断健全全员学法常态化机制,持续加强全体执法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提升执法水平。今年以来,共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线上行政执法大讲堂12期,行政执法业务公开课6次,“山西交通在线”人均自学近60课时,组织参加司法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专题培训11次。
(二)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全市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1.积极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更新,及时对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19项抽查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按计划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活动,完成了对市区4家综合性能检测机构、2家网约车平台、12家危货企业的联合检查,检查结果全部按程序进行了公示。
2.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服务水平。认真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从轻处罚、减轻处罚、首违免罚),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不断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让企业和个人在“有温度的执法”氛围中获得容错支持和发展空间,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
3.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系列活动。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实现了“一次报名、一次培训、一次考核”;深入推进电子证照应用,以“证照分离”改革为抓手,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顺利完成了营运性客货车辆道路运输证照电子化、营运性客货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异地化等便民措施。
4.不断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建设,推进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一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实行“双公示”。截至目前,已按要求公示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50项。二是顺利完成对全市道路运输企业2022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予以了公示。三是积极开展“诚实守信、一路畅行”为主题的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和《山西省信用条例》宣贯活动,在全行业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进信用交通建设良好氛围。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局党组在原有《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试行)》的基础上,于5月23日印发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一步提高了决策质量和效率。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根据《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实行动态管理。2023年清理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拟废止3件,拟保留1件,并按要求向市政府司法部门进行了备案。
3.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山西隆德晟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重要法律文书或合同、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积极防范行政行为的法律风险。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重要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8件,并多次提出合法性法律审查意见。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系,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切实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在顺利完成了机构整合、人员整合和职能整合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执法职责、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市直部门向省直部门报备我市赋权乡镇行政执法职权情况的函》的要求,我局已将长治市各县区乡镇(街道)承接县(区)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清单)汇总呈报省交通运输厅,各县区人民政府全部下文明确了下放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交通运输部门已和乡镇(街道)建立协调机制,指定专人对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与交警、市场、环保等部门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路域环境治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执法效能稳步提升,行业监管更加有力有序。
(五)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用力抓好查纠整改
1.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4月初印发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旬全面动员部署,聚焦“逐利执法”问题、“执法不规范”问题、执法方式简单化问题、执法粗暴问题、执法“寻租”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6个方面,通过开门问需、自查自纠、走访调研、收集问题线索、实地督导,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累计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例会11次,实地督察12次,深入一线走访交通运输企业255家,召开座谈会36次,发放调查问卷513份,评查执法案卷257卷,征集意见和建议21条,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梳理形成整改事项共38项,现已全部核查整改完毕。
2.积极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从9月初开始,我局会同市司法局,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司法局、交通运输局的执法监督业务骨干、行政执法监督员和法律顾问共同组成监督组,分赴12个县区,重点从8项50个方面开展实地监督。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交流、随机抽取执法人员考试、问卷调查等,全方位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指挥棒”的作用。
(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
1.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力度不减;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形成常态;公路联防联控扎实推进;源头治超监管工作成效明显;加大公路路产路权维护,全面开展路域环境整治;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任务上,行业环保整治工作牵头落实,确保了交通运输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截至目前,共实施行政检查1600次,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案件366起,罚没款21.726万元,未发生一起由行政执法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规范执法文书应用,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能力。经省厅审核通过的《长治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试行)》,于2023年3月份在全市正式统一使用,在全省率先规范了执法文书的使用,7月份《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编制完成,也为全省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及制作指南(试行)的出台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3.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于今年4月份开始正式应用,经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多次反复实际操作和意见反馈,该平台更趋完善。11月17日,随着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班的举办,正式拉开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在全市广泛应用的序幕。该平台的进一步推广应用,可以充分实现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电子化、非现场执法智能化、跨区域跨部门业务协同化、数据资源共享化、执法监督科技化,为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门户网站、信用长治等平台,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清单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为一线执法队配发了执法记录仪30台,车载终端20台。同时逐步规范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环节全记录流程,所有资料都安排专人负责储存。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法制审核制度。今年以来,共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卷7起。
5.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普法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知识讲座、送法入企等方式,相继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信用交通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工作。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企业,集中开展了《行政处罚法》《山西省信用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和识诈反诈知识培训等法治宣传教育和“面对面”普法帮扶活动,突出普法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运用“12345”“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更好发挥其发现查找问题、排查矛盾纠纷、化解问题隐患、掌握行业动态的作用。今年以来,共收办、回复“12345”工单1573件、“12328”工单798件,回复率100%。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建设力量配备有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业性越来越强、要求越来越高,年轻化、专业化人才,特别是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员力量配备不均衡,致使法治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与上级要求、工作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年龄相对老化、自身的法学理论知识修养和法治工作实践能力有待加强。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制定工作清单,明确工作目标
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长治市交通运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工作清单》,共明确了6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法治机关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调整充实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管、法规部门具体办的法治交通工作体系日趋完善。
(三)抓好队伍建设,完善保障体系
1.加强法治理论和执法业务学习。将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作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的重点内容,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全面提高执法人员在文书制作、调查取证、应对突发情况等方面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奋发有为、作风优良、忠诚干净、勇于担当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
3.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在转变执法观念、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风纪上持续下功夫,巩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四、本部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暂无涉及行政应诉案件。
五、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遵循,以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基础,以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强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推进法治教育培训和宣传为抓手,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人民满意的交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入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组(委)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经常学、反复学、持续学,切实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深入交通运输工作实践。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规范运行。
(三)持续推进执法协同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通过与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协商制定《长治市交通运输联合行政执法备忘录》,进一步理顺职责分工,避免监管职责缺位、越位、错位,逐步完善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配合机制。加大工作协同力度,畅通跨部门、跨区域的沟通渠道,打破“信息孤岛”。不断明确执法工作,体现机制边界,理清责任清单,全面推进,建立高效有序有力的执法新模式。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查纠整改长效机制,在转变执法观念、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风纪上持续下功夫,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在执法文书制作、调查取证、执法程序、突发情况应对等方面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积极运用科技手段精准执法,提高执法效率,不断完善“长治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移动执法终端推广应用,助力现代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五)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执法。积极开展打击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提升综合管理能力;继续加大水上监管力度和工程质量执法监督检查。持续深化和巩固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后的执法成果应用,总结完善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综合执法现代治理能力。
(六)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管理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和户外宣传阵地,进一步创新交通运输法治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切实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努力营造交通运输行业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良好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环境。
六、对全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对标先进找差距补短板,走出去汲取法治交通建设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找出在深化执法改革、智慧交通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优化政务服务、执法专项整治等方面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全面推动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