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编码 |
证明事项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名称、文号、条文内容) |
实施部门 |
实施方式 |
1 |
1400-A-01300-140400 |
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十四条(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
交通运输局 |
选择提供承诺书或继续提交证明 |
2 |
1400-A-01205-140400 |
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
客运班线延续经营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十四条(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
交通运输局 |
选择提供承诺书或继续提交证明 |
3 |
1400-A-01200-140400 |
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
新增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十四条(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
交通运输局 |
选择提供承诺书或继续提交证明 |
4 |
1400-A-01206-140400 |
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
包车客运新增运力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十四条(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
交通运输局 |
选择提供承诺书或继续提交证明 |
5 |
1400-A-01207-140400 |
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
旅游客运新增运力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十四条(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
交通运输局 |
选择提供承诺书或继续提交证明 |
6 |
1400-A-01800-140400 |
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十六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二)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
交通运输局 |
选择提供承诺书或继续提交证明 |
7 |
1400-A-01600-140400 |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同时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同时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
交通运输局 |
选择提供承诺书或继续提交证明 |
-
- 县区政府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