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执法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行政执法规范化为基础,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法监督,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工作氛围,行政执法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一是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紧紧围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狠下功夫,严格执行法制审核程序,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记录、可追溯管理、查处分离,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公开、透明,自2016年以来,年平均办理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200起,无一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强化执法队伍管理。制定《长治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定》,印制了长治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记录卡,将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岗位培训工作与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相结合,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基层站所“三基三化”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每年严格开展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局属有关单位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并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检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积极拓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建立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有效防止公路“三乱”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四是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2016年7月7日,经批准正式更名为“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处”,率先将长治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原运政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及其所履行的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整合,对执法人员进行综合行政执法转岗培训,实现了集中管理,有效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五是打击“黑车”专项行动效果明显。按照省市百日专项行动大会要求,制定了行动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细化了工作责任,做到了全员参与,高频次检查,不间断稽查,与高速交警开展多次联合行动,行动效果突出,2017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56人次、执法车辆993辆次,累计检查车辆2367辆次,纠正违规行为452起,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51起。重大案件集体讨论97次,对43名经营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施了计分。
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处于2013年、2015年先后两次代表省交通运输厅接受了交通运输部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并受到充分肯定;2017年7月,荣获山西省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先进集体;2017年9月获得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法律知识竞赛一等奖。2017年4月,处执法大队被长治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长治市“工人先锋号”称号;2017年6月,处党支部荣获“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单位。
(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