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八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 述
        2012年,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等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丰富,依申请公开稳步有序开展,主动公开的形式不断拓宽,切实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的知情权。
       (一)落实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按照《山西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我局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核与辐射安全、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公开了部门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完成了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的任务。
       (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我局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协调发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保障机制、考核机制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等,有效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加大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2012年,我局对环保门户网站重新改版,进一步丰富网站公开内容,对“网上办公”、“办事指南”、“审批查询”、“资料下载”等栏目内容进行了补充,使其功能更强大、办事更快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通过网站、电视、报刊、电子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0条,其中:政务信息151条,占总数的10.34%;工作动态525条,占总数的35.96%;环境业务信息584条,占总数的40%;公告公示126条,占总数的8.63%;网上投诉74条,占总数的5.07%。其中2012年8月公开了部门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同时我局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形式,2012年4月起编发《长治环保动态》,全年共印制112期。2012年6月我局参加长治市政府网站组织的《在线访谈》节目,就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等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三、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山西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和“上下对口”原则,落实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核与辐射安全、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空气质量日报、地表水质量月报、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挂牌督办案件、焦炭排污费核定等信息450余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明确科室单位的职责,健全考核制度,深入推进政府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受理网上依申请公开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进行了答复。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咨询处理事项。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没有收费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所突破,公开信息更加贴近民生,但存在信息主动公开同市政府、省环保厅的要求还有差距、依申请公开回复的时效性有待加强等问题。2013年我局将在以下方面加强工作:第一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和省环保厅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第二按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回复工作。第三要充分利用短信、微信等载体,拓宽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